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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西美坦片

依西美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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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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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西美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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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西美坦片
依西美坦片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马来酸阿法替尼片
主要成分

依西美坦

化学名N-[4-[(3-氯-4-氟苯基)氨基]-7-[[(3S)-四氢-3-呋喃基]氧基]-6-喹唑啉基]-4-(二甲基氨基)-2-丁烯酰胺二马来酸盐,分子式为,化学名N-[4-[(3-氯-4-氟苯基)氨基]-7-[[(3S)-四氢-3-呋喃基]氧基]-6-喹唑啉基]-4-(二甲基氨基)-2-丁烯酰胺二马来酸盐

生产企业

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

批准文号

H20120400

国药准字J20170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用法用量

一次一片(25mg),一日一次,饭后口服。轻度肝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给药剂量。

本品应在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开始治疗之前应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确定EGFR的突变状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支持患者可从50mg剂量中得到更大获益。本品不应与食物同服。在进食后至少3小时或进食前至少1小时服用本品。(见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应整片用水吞服。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或本品内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本品禁用于己知对阿法替尼或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老人注意事项: 暂无数据

成分

适用于以他莫昔芬治疗后病情进展的绝经后晚期乳腺癌患者。

本品适用于以下患者治疗: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未接受过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乳腺癌细胞的生长可依赖于雌激素的存在,女性绝经期后循环中的雌激素(雌酮和雌二醇)主要由外周组织中的芳香酶将肾上腺和卵巢中的雄激素(雄烯二酮和睾酮)转化而来。通过抑制芳香酶来阻止雌激素生成是一种有效的选择性治疗绝经后激素依赖性乳腺癌的方法。依西美坦为一种不可逆性甾体芳香酶灭活剂,结构上与该酶的自然底物雄烯二酮相似,为芳香酶的伪底物,可通过不可逆地与该酶的活性位点结合而使其失活(该作用也称自毁性抑制),从而明显降低绝经妇女血液循环中的雌激素水平,但对肾上腺中皮质类固醇和醛固醇的生物合成无明显影响。在高于抑制芳香酶作用浓度的600倍时,对类固醇生成途径中的其他酶不产生明显影响。毒理研究:单次给药毒性:小鼠单次经口给药剂量达32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640倍)时,出现死亡。大鼠和犬单次剂量分别为50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00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死亡。小鼠和犬单次给药剂量分别达400mg/kg和300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分别约为人临床推的80倍和4000倍)时,动物出现惊厥。临床研究中,健康人本品单次给药剂量达800mg/kg及晚期乳腺癌患者剂量高达600mg连续给药12周时,均表现出良好的耐受性。生殖毒性:交配前14天至妊娠15-20天内,大鼠给予本品,泌乳期继续给药21天,其剂量为4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1.5倍)时,出现胎盘重量增加;剂量大于或等于20mg/kg/日时,出现妊娠期延长、分娩异常或困难,同时也观察到吸收胎增加、活胎数减少、胎仔重量降低、骨化延迟。妊娠大鼠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小于或等于810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未出现明显致畸胎作用。家兔器官形成期给药剂量9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推荐人临床用剂量的70倍)时,出现胎盘重量降低;剂量为270mg/kg/日时,出现流产、吸收胎增加和胎兔体重降低;剂量小于或等于27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210倍)时,家兔畸形率未见增加。目前尚无本品对孕妇影响的临床研究资料,若妊娠期服用本品,应告之患者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和出现流产的潜在危险。交配前63天及合笼期间,雄性大鼠给药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人临床推荐量的200倍)时,可使与之交配的未给药雌性大鼠的生育力降低。本品剂量为20mg/kg/日(按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临床推荐剂量的8倍)时,对雌性大鼠生育力参数(如卵巢功能、交配行为、受孕率)无影响,但使平均窝仔数降低。另外,在一般毒性研究中,按体表面积计算,给药量为人临床推荐剂量的3-20倍时,小鼠、大鼠及犬均不同程度地出现卵巢改变,包括过度增生、卵巢囊肿数增多及黄体数减少。大鼠经口给予放射标记的14C-依西美坦1mg/kg后,发现其可通过胎盘,给药后15分钟在乳汁中出现带放射活性的依西美坦,上述剂量下,单次给药后24小时,本品及其代谢物在母体与胎儿血液中的浓度相当。尚不知本品是否通过人乳汁分泌。因许多药物可经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遗传毒性:本品在Ames试验和V79中国仓鼠肺细胞试验中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在体外无代谢活化的情况下,对人淋巴细胞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小鼠微核试验结果阴性。本品不增加大鼠肝细胞的程序外DNA合成。致癌性:目前尚无本品致癌作用的研究资料。

注意事项

绝经前的女性患者一般不用依西美坦片剂。依西美坦不可与雌激素类药物连用,以免出现干扰作用。中、重度肝功能、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超量服用依西美坦可使其非致命性不良反应增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

腹泻腹泻,包括严重腹泻,在本品治疗期间己有报告。腹泻可导致伴有或不伴有肾功能损害的脱水,在极少的病例中可导致致命结果。腹泻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周内发生。3级腹泻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6周内。腹泻的主动管理(包括充足的补液结合抗腹泻剂,特别是在治疗的最初6周内)很重要,并且应在最初出现腹泻症状时就开始。应使用抗腹泻剂(如洛哌丁胺),如有必要,应将剂量递增至经批准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随时可获取抗腹泻剂,以便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即可开始治疗,并持续到腹泻停止12小时。严重腹泻的患者(持续超过48小时的2级腹泻或3级腹泻)需要中断和减少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脱水的患者可能需要经静脉给予电解质和液体。皮肤相关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己经报告了皮疹/痤疮。总体上,皮疹都表现为轻度或中度的红斑性和痤疮样皮疹,可在暴露于日光的部位发生或恶化。对于暴露于日光的患者,建议穿防护衣,和/或使用防晒品。对皮肤病反应进行早期干预(如润肤剂、抗生素)有利于持续进行阿法替尼治疗。伴有持久或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可能需要暂时中断治疗、减少剂量、接受额外的治疗干预、以及转诊至具有管理这些皮肤病反应的经验的专家处。己经报道了大疱性、疱性以及剥脱性皮肤病,其中极少病例可能是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患者发生严重大疱性、疱性或剥脱性皮肤病,应永久停用阿法替尼治疗。女性、低体重以及潜在的肾功能损害己经观察到在女性患者、较低体重患者以及有潜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阿法替尼暴露量更高(见【药代动力学】)。这可导致发生EGFR介导的不良事件的风险更高,如腹泻、皮疹/痤疮和口腔炎。建议密切监测具有这些风险因素的患者。间质性肺疾病(ILD)不同临床试验中接受阿法替尼治疗的4257例患者中,有1.6%发生间质性肺疾病或者ILD样不良反应(例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过敏性肺泡炎),其中0.4%死亡。亚裔患者(2.3%;38/1657)相比白人患者(1.0%;23/2241)的ILD发生率更高。在LUX-Lung3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1.3%,并导致1%死亡。在LUX-Lung8中,阿法替尼治疗患者中3级或以上ILD的发生率为0.9%,并导致0.8%的死亡。尚未对有ILD病史的患者进行研究。应对出现肺部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烧)急性发作和/或不可解释恶化的所有患者进行仔细的评估以排除ILD。应中断本品治疗,并对这些症状进行研究。如果确诊ILD,则应永久停用本品,并且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治疗。严重肝功能损害己经报道了有少于1%的患者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了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在这些患者中,混杂因素包括既存肝病和/或与潜在恶性肿瘤进展相关的合并症。对于预先存在肝病的患者,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功能发生恶化的患者可能需要中断阿法替尼治疗。对于在应用本品期间发生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停用本品。角膜炎出现急性或恶化的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糊、眼痛和/或红眼等症状应及时转诊至眼科专家。如果诊断证实有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本品治疗。如果诊断是角膜炎,应仔细考量继续治疗的获益和风险。对于有角膜炎、溃疡性角膜炎或严重干眼症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隐形眼镜也是角膜炎和溃疡的风险因素。左心室功能左心室功能不全与HER2抑制有关。现有的临床试验数据未提示本品会对心脏收缩力造成不良影响。但是,尚未在左室射血分数(LVEF)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的患者中研究本品。对于有心脏风险因素的患者和具有影响LVEF的条件的患者,应当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在基线时和在阿法替尼治疗期间评估LVEF)。对于在治疗期间发生相关心脏体征/症状的患者,应考虑进行心脏监测(包括LVEF评估)。对于射血分数低于正常下限的患者,应考虑心脏科会诊及中断或停止阿法替尼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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