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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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喋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分子量:601.61。 |
本品化学名称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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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大红鹰恒顺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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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09 |
国药准字H22023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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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 |
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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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用于5-Fu合用增效,每次20~500mg/m2,静滴,每日1次,连用5天。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稀释配成输注液,配制后的输注液pH不得少于6.5。输注液须新鲜配制。 2 作为甲氨喋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按体表面积9mg~15mg/m2,肌注或静注,每6小时1次,共用12次;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为肌注9mg~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
氟尿嘧啶作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所用剂量相差甚大。单药静脉注射剂量一般为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克(甚至10克)。若为静脉滴注,通常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8小时;静脉滴注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用于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多采用动脉插管注药。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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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氟尿嘧啶禁忌用于衰弱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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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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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尿嘧啶合用,可提高氟尿嘧啶的疗效,临床上常用于结直肠癌与胃癌的治疗。2.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喋呤过量等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 |
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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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喋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甲氨喋呤的主要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阻断二氢叶酸转变为四氢叶酸从而抑制DNA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喋呤引起的毒性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喋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
本品在体内先转变为5-氟-2-脱氧尿嘧啶核苷酸,后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断脱氧尿嘧啶核苷酸转变为脱氧胸腺嘧啶核苷酸,从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通过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掺入RNA,达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主要抑制S期细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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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况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2.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监察:1)治疗前观察肌酐廓清试验;2)甲氨喋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于5&prime;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3)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开始治疗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