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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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替加氟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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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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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362 |
国药准字H2004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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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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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单药成人一日剂量800-1000mg或按体重一次15-20mg/kg,以40-50滴/分的速度静脉滴注。 |
本品只能静脉给药。单药化疗:推荐剂量按体表面积:25~30mg/m2,临用前加生理盐水溶解。联合化疗:依照所用方案选用剂量和给药时间。一般按体表面积:25~30mg/m2。药物必须溶于生理盐水,于短时间内(15~20分钟)静脉输入,然后滴生理盐水冲洗静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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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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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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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 |
本品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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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抗肿瘤药,是长春碱半合成衍生物,主要通过抑制着丝点微管蛋白的聚合,使细胞分裂停止于有丝分裂的中期,是一细胞周期特异性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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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定期查血象、肝肾功能,异常时根据程度减量或停药。本品注射液禁与酸性药物配伍。 |
1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每次用药前均须检查外周血象。 2当粒细胞减少时(<2000/mm3=,应停药至血象恢复正常。 3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的剂量。 4肾功能不全时应慎重用药。 5冶疗操作时应谨防药物污染眼球,药物在一定压力下喷射入眼时可导致角膜溃疡。 6在进行包括肝脏的放疗时,忌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