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原发性和转移脑瘤;2.小细胞肺癌;3.恶性淋巴瘤;4.何杰金氏病;5.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6.膀胱癌;7.神经母细胞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替尼泊甙,其化学名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b-D-噻吩亚甲基吡喃葡萄糖甙。分子式:C32H32O13S,分子量:656.66. |
甲基斑蝥胺。 |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44 |
国药准字H200505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和转移脑瘤;2.小细胞肺癌;3.恶性淋巴瘤;4.何杰金氏病;5.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6.膀胱癌;7.神经母细胞瘤。 |
用于原发性肝癌。 |
|
用法用量 |
1 单药治疗:60mg/m2,在临用前每支加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静脉滴注1小时以上,连用5天,21天为一疗程。 2 联合治疗:本品可与其他抗肿瘤药联合应用。若其他药物有骨髓抑制作用,应适当减少本品用量(60mg/m2,连用3天为一疗程),并定期进行血象检查,需要进行定期骨髓检查。 |
口服。一次5~10片,一日3~4次,1~3个月为一疗程。最大剂量20~40片。 |
|
副作用 |
对替尼泊甙或本品注射液中任何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慎重给药并注意观察不良反应。 2.本品含苯甲醇,可用造成新生儿的损害,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本品对胎儿可能有危险,故妊娠妇女要慎用,育龄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受孕。 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如出现泌尿系统刺激症状应减量。 |
|
成分 |
1.原发性和转移脑瘤;2.小细胞肺癌;3.恶性淋巴瘤;4.何杰金氏病;5.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6.膀胱癌;7.神经母细胞瘤。 |
用于原发性肝癌。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周期特异性细胞毒药物,抑制拓扑异构酶II,引起DNA断裂,阻断有丝分裂于细胞周期S期和G2期。对实验性鼠肿瘤,替尼泊甙在其体内具有较广谱的抗肿瘤活性。体外和体内研究显示与依托泊甙具有完全交叉耐药性。 |
加替沙星为β-甲氧基氟喹诺酮类外消旋体化合物,体外具有广谱的抗革兰氏阴性和阳性微生物的活性,其R-和S-对映体抗菌活性相同.本品抗菌作用是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IV,从而抑制细菌DNA的复制、转录、修复过程。抗菌实验结果均表明,木品对以下微生物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活性:1.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凝固酶阴性有萄球苗属、肺炎链球苗等链球菌属菌株。2.革兰氏阴性菌:嗜血杆菌属菌(流感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奈瑟菌属菌、不动杆菌属菌.肺炎克雷伯菌,阴沟肠杆菌。变形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和普通奇异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枸橼酸杆菌和大肠埃希苗。3.其他微生物:肺炎衣原体、嗜肺性军团菌、肺炎支原体。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异常或肿瘤侵犯骨髓者慎用。 2.应定期检查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109/l或血小板低于75×;109/l,应推迟使用,直到骨髓功能恢复正常。 3.应注意保证输注本品进入静脉,以免输注于静脉外造成组织坏死和血栓性静脉炎。 4.本品应缓慢静滴,最初30~60分钟,应仔细监测生命特征,以免发生低血压情况。 |
已患泌尿系统疾病的病人,易出现尿路刺激,应注意多饮水,并经常查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