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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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氧化二砷 |
木鳖子、大风子、穿山甲、大黄、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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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百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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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1 |
国药准字Z2005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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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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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4-6周为一疗程,亚砷酸注射液10mg加入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500ml内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完全缓解后间隔两同重复用药以巩固疗效,维持治疗间隔时间为4周8周12周。儿童患者用药标准按0.16mg/kg计算。恶性肿瘤的治疗4周为一疗程间隔2周重复用药。介入治疗及术中灌注每次20mg稀释后注入 |
枫苓合剂的指导服用剂量: 1.中晚期癌症患者:每次15毫升,每日3次,病情严重可适当增量。 2.用于配合放化疗治疗:每次15毫升,每日2次。 3.用于手术、放化疗结束后半年内:每次15毫升,每日2次。 4.用于康复期患者:每次10毫升,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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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严重损害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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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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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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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属于长春碱类抑制细胞分裂的抗肿瘤药物,直接作用于微管蛋白/微管的动态平衡,可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并使分裂期微管崩解,仅在高浓度下影响轴突微管,对管蛋白螺旋化的作用低于长春新碱,通过阻断G2与M期细胞的有丝分裂,导致进入间期或分裂后期的细胞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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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使用过程中少数病人有白细胞增高现象,用药2-3周时出现,不必停止治疗,1周后白细胞可自行下降或口服羟基脲降低白细胞。用药过程中有部分病人转氨酶轻度增高,可加用保肝药物,停药两周后可恢复至用药前水平。 |
1.因枫苓合剂采用水醇双提工艺,药液中含有微量的酒精(含醇量6-8%),如患者对酒精过敏,可在服用前在药剂中加少许温开水或用开水将装在量杯中的药剂烫热,使酒精挥发后服用。 2.如天气寒冷,为避免冰冷的药剂对患者胃部产生不良刺激,患者可将药剂装在量杯中温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