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氧化二砷 |
本品主要成份为鞣酸小檗碱。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91 |
国药准字H109400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宫颈糜烂。 |
|
用法用量 |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4-6周为一疗程,亚砷酸注射液10mg加入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500ml内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完全缓解后间隔两同重复用药以巩固疗效,维持治疗间隔时间为4周8周12周。儿童患者用药标准按0.16mg/kg计算。恶性肿瘤的治疗4周为一疗程间隔2周重复用药。介入治疗及术中灌注每次20mg稀释后注入 |
窥器暴露宫颈,消毒棉球擦去阴道分泌物及宫颈粘液,取药膜,贴于宫颈糜烂面,一次1~2片,一日1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严重损害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因此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疗效最为显著。用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慢粒急变期适用于肝癌、肺癌、胰腺癌、结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淋巴瘤等的治疗。放化疗时应用有增加放疗敏感性提高化疗疗效作用。可用于介入治疗及术中动脉灌注。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宫颈糜烂。 |
|
药理作用 |
本药属于长春碱类抑制细胞分裂的抗肿瘤药物,直接作用于微管蛋白/微管的动态平衡,可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并使分裂期微管崩解,仅在高浓度下影响轴突微管,对管蛋白螺旋化的作用低于长春新碱,通过阻断G2与M期细胞的有丝分裂,导致进入间期或分裂后期的细胞死亡。 |
抗菌谱广,体外对多种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具抑制作用,其中对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霍乱弧菌、脑膜炎奈瑟菌、志贺菌属、伤寒沙门菌、白喉杆菌等具有较强抑制作用。对阿米巴原虫也有一定作用。体外试验证实本品能增强白细胞及肝脏网状内皮系统的吞噬能力。鞣酸能沉淀蛋白质,有收敛止血的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请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使用过程中少数病人有白细胞增高现象,用药2-3周时出现,不必停止治疗,1周后白细胞可自行下降或口服羟基脲降低白细胞。用药过程中有部分病人转氨酶轻度增高,可加用保肝药物,停药两周后可恢复至用药前水平。 |
1.使用本品应避开月经期、房事。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过敏反应或有明显刺激反应产生时,应立即停药。 3.长期大量使用经局部吸收后,可产生与口服给药相同的作用,即有恶心、呕吐,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而导致黄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