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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处方 医保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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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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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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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紫杉醇。 辅料为:卵磷脂、胆固醇、苏氨酸、葡萄糖。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357

国药准字H200608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常用剂量为135-175mg/m2,使用前先向瓶内加入10ml5%葡萄糖溶液,置专用振荡器(振荡频率20Hz,振幅:X轴方向7cm、Y轴方向7cm、Z轴方向4cm)上振摇5分钟,待完全溶解后,注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液器静脉滴注3小时。 为预防紫杉醇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在使用本品前30分钟,请进行以下预处理: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米替丁300mg。

本药第一疗程28天,最初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一次150mg/ m2 ,一日一次。在28天为一治疗周期连续服用5天。如果治疗周期内,第22天与第29天(下一周期的第一天)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下一周期剂量为按体表面积口服200mg/m2,一日1次。在28天的治疗周期内连续服用5天。在治疗期间,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5×109/L,血小板数为≥100×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在任意治疗周期内,如果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1.0×109/L或者血小板数为<50×109/L时,下一周期的剂量将减少50mg/m2,但不得低于推荐剂量100mg/m2。

副作用

紫杉醇可能引起过敏反应、骨髓抑制、神经毒性、肌肉关节痛、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脱发、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

1对本品及辅料过敏者禁用。 2由于替莫唑胺与达卡巴嗪均代谢为MTIC,对达卡巴嗪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有用于儿童的临床经验,要慎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妊娠妇女未进行过系统研究,如果它被用于妊娠妇女或在应用本品期间病人怀孕,应立即告知病人具有的潜在危险。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有关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成分

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细胞毒类抗肿瘤药,可促进微管双聚体装配并阻止其解聚,也可导致整个细胞周期微管的排列异常和细胞分裂期间微管星状体的产生,从而阻碍细胞分裂,抑制肿瘤生长。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内(小鼠微核试验)试验显示紫杉醇是一种诱裂剂,但在Ames试验和CHO/HGPRT基因突变试验中未见其有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大鼠在交配前和交配期间给予紫杉醇,剂量达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0.04倍)或以上时,可导致雌、雄大鼠生育力损伤,在此剂量下,本品引起生育力和生殖指数下降及胚胎毒性增加。 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紫杉醇3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0.2倍),可引起子宫内死亡、吸收胎增加、死胎增加等胚胎和胎仔毒性,同时可见母体毒性。剂量为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1/15)时,未见致畸作用。在更高剂量下,由于胎仔大量死亡,无法对本品的致畸性进行评价。尚无充分的和严格对照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在使用本品期间怀孕,应被告之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接受本品治疗的育龄妇女应避免怀孕。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人乳中排泄,大鼠在产后9-10天静脉给予碳-14标记的紫杉醇,可见其乳汁中的放射浓度高于血浆,并与血浆浓度平行衰减。鉴于许多药物都能从人乳中排泄和本品可能给哺乳婴儿带来严重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建议停止哺乳。

服用雷尼替丁不改变替莫唑胺及MTIC和Cmax及AUC,服用丙戊酸可使替莫唑胺消除率降低5%;不明确服用地塞米松、丙氧拉嗪、苯妥英、卡马西平、昂丹司琼、H2受体拮抗剂或苯巴比妥对口服替莫唑胺消除率的影响。

注意事项

紫杉醇可能引起过敏反应、骨髓抑制、神经毒性、肌肉关节痛、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脱发、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

1.有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给药前患者必须进行绝对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数检查。在治疗第22天(首次给药后的21天)或其后48小时内检测病人的全血数,之后每星期测定一次,直到测得的绝对中性粒细胞数(ANC)ge;15times;109/L,血小板数为ge;100times;109/L时,再进行下一周期的治疗。 2.肝、肾机能损伤病人慎用本品。 3.替莫唑胺影响睾丸的功能,男性病人应采取避孕措施。 4.女性病人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时应避免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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