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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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吡硫醇;3,3-(二硫代亚甲基)双(5-羟基-6-甲基-吡啶甲烷)二盐酸盐-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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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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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072 |
H2012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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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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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1g~0.2g(1~2片),1日3次。儿童每次0.05~0.1g(1/2~1片),1日3次。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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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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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因动物实验中有引起胎儿裂唇的可能。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mdash;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mdash;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2.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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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的改善;亦用于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等。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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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系维生素B6的衍生物,能促进脑内葡萄糖及氨基酸代谢,改善全身同化作用,增加颈动脉血流量,增强脑功能。对边缘系统和网状结构亦有一定作用。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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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