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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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己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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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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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02 |
国药准字H13022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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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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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口服,开始一日1~2mg(半片~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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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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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儿童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各种动物进行的实验未显示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 老人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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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该药品可用于治疗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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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能促进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功能恢复,对损伤后继发性神经退化有保护作用,对脑血流动力学参数以及因损伤后导致脑水肿有积极的作用,可以通过改善细胞膜酶的活性减轻神经细胞水肿。动物实验显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可改善帕金森氏病所致的行为障碍。 作用机制是促进神经重构neuroplasticity(包括神经细胞的生存、轴突生长和突触生长)。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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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