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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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 |
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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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哈尔滨医大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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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02 |
国药准字H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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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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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2.皮下、肌注用药时,用注射用水溶解至10mg/ml;静脉滴注用药时,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并稀释。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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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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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儿童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各种动物进行的实验未显示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 老人注意事项: 迄今未见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报告。 |
儿童注意事项: 限于5岁及5岁上儿童使用,详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使用本品的经验非常有限,因为关于三环类抗抑郁药与胎儿毒性反应(发育障碍)之间的可能联系已有零散的报告,妊娠期应避免使用本品,除非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潜在的风险。 在分娩前一直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在最初几小时或几天会出现例如呼吸困难、嗜睡、腹痛、易怒、低血压或高血压、震颤或痉挛等现象。为防止这些症状的出现,孕妇在预产期前至少七周应停用本品(但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才可考虑是否停药)。 由于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应停止哺乳或停药。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人肝脏对氯米帕明的代谢作用弱,所以血浆浓度较高,因此,老年患者的本品用量要低于中年患者。老年患者:开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疗,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50毫克的合适剂量,通常约10日左右,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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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氏病。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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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能促进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的功能恢复,对损伤后继发性神经退化有保护作用,对脑血流动力学参数以及因损伤后导致脑水肿有积极的作用,可以通过改善细胞膜酶的活性减轻神经细胞水肿。动物实验显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可改善帕金森氏病所致的行为障碍。 作用机制是促进神经重构neuroplasticity(包括神经细胞的生存、轴突生长和突触生长)。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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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