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磺酸培高利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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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一多巴胺受体激动剂,为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的协同药物,适用于:1.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疗效减退或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同开关现象等。也可用于早期联合治疗。2.高催乳素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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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C19H26N2S·CH3SO3H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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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liLillyandCompany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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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030056 |
国药准字H3202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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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一多巴胺受体激动剂,为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的协同药物,适用于:1.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疗效减退或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同开关现象等。也可用于早期联合治疗。2.高催乳素血症。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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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帕金森病:起始剂量为0.05mg/日,维持2~3日;以后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增加剂量,每次增加0.05mg,加至最佳有效量,最大可增至0.2mg/日,或遵医嘱。2.高催乳素血症:起始剂量为0.025~0.05mg/日,每2周调整一次剂量,极量为0.1~0.15mg/日,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成人常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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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它麦角类衍生物过敏者。 |
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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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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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一多巴胺受体激动剂,为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的协同药物,适用于:1.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患者复方左旋多巴制剂疗效减退或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同开关现象等。也可用于早期联合治疗。2.高催乳素血症。 |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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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研究:培高利特为一典型的中枢神经突触后多巴胺受体激动剂,能明显抑制垂体前叶释放催乳素,降低正常和利血平化大鼠血清催乳素含量;降低大鼠脑内多巴胺代谢转化,从而降低脑内3,4二羟基苯乙酸含量,使黑质纹状体损伤的大鼠产生对侧旋转反应;增加小鼠自主活动能力和攀爬行为,引起大鼠和豚鼠的刻板化运动,以及对抗猴中脑背盖腹侧损伤引起的自发性震颤。2.毒理研究:急性毒性雌性小鼠口服LD50为81.8mg/㎏,雄性小鼠口服LD50为61.7mg/㎏。大鼠口服给药6个月长期毒性试验显示,本品能引起剂量依赖性的自主活动能力和应激性增加,体重增长速度减慢,能明显增加雌鼠卵巢重量,停药后,体重增加速度及卵巢重量均恢复正常。本品对大鼠的血液学、血液生化学及其它脏器及组织病理学等指标均无明显影响。狗口服给药三个月,无明显毒性反应。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体外培养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显示本品无致突变效应。小鼠致畸敏感期本品未引起致畸效应。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幻视),过敏性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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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必须在医生严格指导下,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增加至最佳剂量。严重心脏病及即往有神经病史的患者,使用高剂量时宜慎重。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5.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6.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