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紊乱,如失眠、疲劳、焦虑;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及更年期的心悸、失眠、多汗、急躁、潮热等症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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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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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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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318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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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紊乱,如失眠、疲劳、焦虑;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及更年期的心悸、失眠、多汗、急躁、潮热等症状的改善。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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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连续服用12天为一个疗程,停药18天可继续服用下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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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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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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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紊乱,如失眠、疲劳、焦虑;脑动脉硬化引起的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及更年期的心悸、失眠、多汗、急躁、潮热等症状的改善。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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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普鲁卡因常用量时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过量时则兴奋。本品可抑制突触前膜乙酰胆碱释放,产生一定的神经肌肉阻断,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并直接抑制平滑肌,可解除平滑肌痉挛。肌醇有降脂作用,能促进肝中脂肪的代谢。谷氨酸可降低及消除血氨。维生素B6对调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的各种代谢功能起作用,还参与色氨酸转化成烟酸或5-羟色胺。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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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为预防过敏反应,初次服用者第1日一次1粒,一日1次;第2日一次2粒,一日1次。如发现皮疹等过敏反应,则不能服用。血友病患者用药时应谨慎,因泛酸可延长出血时间。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