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等所引起的脑功能损害。能改善主观症状、语言、焦虑、抑郁、记忆减退、智能下降等精神行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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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艾地苯醌化学名为6-(10-羟癸基)-2,3-二甲氧基-5-甲基-1,4-苯醌,分子式为C10H30O5,分子量为338.44。 |
盐酸氯米帕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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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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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363 |
国药准字H1097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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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等所引起的脑功能损害。能改善主观症状、语言、焦虑、抑郁、记忆减退、智能下降等精神行为障碍。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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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30mg(1片),每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25mg,一日2-3次,1~2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15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75~150mg,分2~3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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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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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对孕妇给予本品安全性还未完全确定,因而对妊娠妇女禁用。 2.由于本药可向母乳中传递,因而授乳妇女应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限于5岁及5岁上儿童使用,详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使用本品的经验非常有限,因为关于三环类抗抑郁药与胎儿毒性反应(发育障碍)之间的可能联系已有零散的报告,妊娠期应避免使用本品,除非预期的收益大于对胎儿潜在的风险。 在分娩前一直服用三环类抗抑郁药的母亲,所生的新生儿在最初几小时或几天会出现例如呼吸困难、嗜睡、腹痛、易怒、低血压或高血压、震颤或痉挛等现象。为防止这些症状的出现,孕妇在预产期前至少七周应停用本品(但应充分权衡利弊后才可考虑是否停药)。 由于活性物质可进入乳汁,应停止哺乳或停药。 老人注意事项: 由于老年人肝脏对氯米帕明的代谢作用弱,所以血浆浓度较高,因此,老年患者的本品用量要低于中年患者。老年患者:开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疗,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50毫克的合适剂量,通常约10日左右,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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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等所引起的脑功能损害。能改善主观症状、语言、焦虑、抑郁、记忆减退、智能下降等精神行为障碍。 |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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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脑代谢、精神症状改善药,可激活脑线粒体呼吸活性,改善脑缺血的脑能量代谢,改善脑内葡萄糖利用率,使脑内ATP产生增加,抑制脑线粒体生成过氧化脂质,抑制脑线粒体膜脂质过氧化作用所致的膜障碍。本品毒副反应低,LD50小鼠、大鼠10000mg/kg,大鼠20mg/(kg/d)口服半年,狗100mg/(kg/d)口服1年未见明显毒性反应,无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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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长期服用,要注意检查GOT、GPT等肝功能。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