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癎)、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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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卡马西平,其化学名称为: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N,N,a-三甲基-10H-吩噻嗪-10-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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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开封白云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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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0390 |
国药准字H32021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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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癎)、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 |
(1)皮肤粘膜的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对血液或血浆制品的过敏反应,皮肤划痕症。(2)晕动病:防治晕车、晕船、晕飞机。(3)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后的辅助治疗,包括镇静、催眠、镇痛、止吐。(4)用于防治放射病性或药源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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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1.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mg/kg,必要时增至20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肌内注射。成人用量①过敏,一次25mg,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严重过敏时可用肌注25~50mg,最高量不得超过100mg;②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至0.25%,缓慢静脉注射;③止吐,12.5~25mg,必要时每4小时重复一次;④镇静催眠,一次25~50mg。小儿常用量①抗过敏,每次按体重0.125mg/kg或按体表面积3.75mg/m2,每4~6小时一次;②抗眩晕,睡前可按需给予,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面积7.5~15mg/m2。或一次6.25~12.5mg,每日三次;③止吐,每次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面积7.5~15mg/m2,必要时每4~6小时重复;或每次12.5~25mg,必要时每4~6小时重复;④镇静催眠,必要时每次按体重0.5~1mg/kg或每次12.5~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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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1)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的人,也对本品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液粘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痫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各种肝病以及肾功能衰竭,Reye综合征(异丙嗪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综合征混淆)。应用异丙嗪时,应特别注意有无肠梗阻,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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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服用本品后痰液粘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使用本药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因此,孕妇在临产前1-2周应停用此药。 2.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需权衡利弊。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用本药易发生头晕、滞呆、精神错乱、低血压。还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特别是帕金森氏病、不能静坐(akathisia)和持续性运动障碍,用量大或胃肠道外给药时更易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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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癎)、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 |
(1)皮肤粘膜的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运动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对血液或血浆制品的过敏反应,皮肤划痕症。(2)晕动病:防治晕车、晕船、晕飞机。(3)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后的辅助治疗,包括镇静、催眠、镇痛、止吐。(4)用于防治放射病性或药源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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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惊厥药和抗癫癎药。卡马西平的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抗癫癎、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抗中枢性尿崩症,产生这些作用的机制可能分别在于:1.使用-依赖性地阻滞各种可兴奋细胞膜的Na+通道,故能明显抑制异常高频放电的发生和扩散。2.抑制T-型钙通道。3.增强中枢的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的活性。4.促进抗利尿激素(ADH)的分泌或提高效应器对ADH的敏感性。 |
异丙嗪是吩噻嗪类抗组胺药,也可用于镇吐、抗晕动以及镇静催眠。 (1)抗组胺作用:与组织释放的组胺竞争H1受体,能拮抗组胺对胃肠道、气管、支气管或细支气管平滑肌的收缩或挛缩,解除组胺对支气管平滑肌的致痉和充血作用。 (2)止吐作用:可能与抑制了延髓的催吐化学感受区有关。 (3)抗晕动症:可能通过中枢性抗胆碱性能,作用于前庭和呕吐中枢及中脑髓质感受器,主要是阻断前庭核区胆碱能突触迷路冲动的兴奋。 (4)镇静催眠作用:可能由于间接降低了脑干网状上行激活系统的应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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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
(1)孕妇使用本药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因此,孕妇在临产前1~2周应停用此药。 (2)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需权衡利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