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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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三氟甲基)-10H-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二盐酸盐。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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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朝阳富祥药业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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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65 |
国药准字H20040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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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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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每次2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一日10~20mg,高量为一日不超过30mg。 |
口服,一次5mg,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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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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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发生。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的研究资料和数据,建议儿童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孕妇服用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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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有振奋和激活作用,适用于单纯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及行为退缩等症状。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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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哌嗪类吩噻嗪,抗精神病作用主要与其阻断脑内的多巴胺受体(DA11)有关,抑制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而有镇静作用,止吐和降低血压作用较弱。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莨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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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