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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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奋乃静,其化学名称为:4-[3-(2-氯吩噻嗪-10-基)丙基]-1-哌嗪乙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腺苷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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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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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90 |
国药准字H2005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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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主要用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不良性产品以及放射线与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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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肌内注射,0.5-1.5mg/次,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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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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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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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主要用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不良性产品以及放射线与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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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吩噻嗪类的哌嗪衍生物,药理作用与氯丙嗪相似,抗精神病作用主要与其阻断与情绪思维的中脑边缘系统及中脑皮层通路的多巴胺受体(DA2)有关,而阻断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α-肾上腺素受体,则与镇静安定作用有关。本品镇吐作用较强,镇静作用较弱。 |
本品是氰钴型维生素B12的同类物。为细胞合成核苷酸的重要辅酶,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与甲基叶酸还原为四氢叶酸;也参与三羧酸循环,对神经髓鞘中脂蛋白的形成非常重要,可使巯基酶处干活性状态,从而参与广泛的蛋白质及脂肪代谢。本品能促进红细胞的发育与成熟,为完整形成神经鞘脊髓纤维和保持消化系统上皮细胞功能所必须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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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本品遇光易分解,溶解后要尽快使用。2.治疗后期可能出现缺铁性贫血,应补充铁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