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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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柴胡、黄芩、白芍、墨旱莲、人参、党参、郁金、香附(醋炙)、当归、薄荷、川芎、玄参、茯苓、法半夏、石菖蒲、牡丹皮、陈皮、干姜、白术(麸炒)、丹参、王不留行(炒)、女贞子(酒炙)。 |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圣大(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国药准字Z1302172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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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易怒、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心悸不宁。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尚不明确。 |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