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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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樟脑50毫克,薄荷脑50毫克,水杨酸甲酯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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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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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国药准字H3402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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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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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外用。头痛、头昏时涂于太阳穴处,鼻塞时涂于鼻腔内,其他则涂在患处。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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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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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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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用于头痛、头昏,虫咬、蚊叮,消肿、止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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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樟脑、薄荷脑、水杨酸甲酯均为皮肤刺激剂、能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消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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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