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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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田田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国药准字H2002009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1次,睡前服用。 |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急性脑出血性疾病及脑梗塞急性期的患者禁用。 3.有抑郁病史、巴金森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患者禁用。 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成分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抗微循环障碍药。 1.大脑与外周循环障碍引起的下列症状:头晕、耳鸣、注意力分散、精神混乱、记忆力减退、应激性或睡眠节律紊乱、行走与躺卧时小腿痉挛、感觉异常、四肢发冷和肢体营养不良。 2.偏头痛的防治。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本品是一种具有选择性的钙通道阻滞剂,能减少静脉收缩,防止各种原因刺激下Ca2+过量药膜进入细胞而造成细胞损害。 |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如用药后出现抑郁、锥体外系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症状缓解后酌情降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