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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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五氟利多,其化学名称为:1-[4,4-双(4-氟苯基)丁基]-4-[4-氯-3-(三氟甲基)苯基]-4-哌啶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哌泊噻嗪棕榈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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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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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234 |
国药准字H1093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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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吩噻嗪类长效抗精神病药物,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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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mg~20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
肌内注射: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供深部肌内注射用,一般每隔2~4周注射50~200mg,每次用药量应结合疗效和副作用严重程度,逐渐递增至适当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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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对本品过敏者。 |
1循环衰弱、意识障碍,特别是使用中枢抑制药物中毒产生上述情况的,不能使用本品。2严重抑郁病人、恶血质、肝病、肾功能不全、嗜铬细胞瘤、青光眼、严重心血管疾病及有吩噻嗪药物过敏史的病人,不能使用本品。3怀疑有皮层下脑损伤的病人不能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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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容易发生锥体外系反应,视情酌减用量。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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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幻觉妄想、孤僻、淡漠、退缩等症状有效。适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尤其便于长期服药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
吩噻嗪类长效抗精神病药物,主要适用于慢性或急性非激越型精神分裂症,对具有妄想和幻觉症状的精神分裂症有较好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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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口服长效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有关,还可阻断神经系统α-肾上腺素受体,抗精神病作用强而持久,口服一次可维持数天至一周,亦有镇吐作用,但镇静作用较弱,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轻。 |
动物试验证明,药物从注射点缓慢向组织中扩散,在组织中药物分子被酶水解生成具有中枢性作用的物质—哌泊噻嗪。通过对大鼠对抗苯丙胺和阿扑吗啡引起的刻板动作症等十项试验证明,本药具有强力的中枢活性,其生物活性衰减缓慢,具有长效抗精神病作用,本品能有效地激发中枢多巴胺的代谢,选择性地增加3,4-二羟苯乙酸硫酸酯的血浆水平。本品对心血管及呼吸系统无明显影响,无抗胆碱能作用,仅有微弱的抗肾上腺素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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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开始使用时,应事先停用先前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从小剂量开始给药(例如25~50mg),对55岁以上的老年病人应从更小的剂量(例如25mg)开始。2.适用的剂量应根据病人的年龄,体质、症状、先前用药史适当选择,使用本品时,最好定期测定肝功能和血象,注意血压及心电图变化。3.对严重的锥外系反应可适当使用抗帕金森氏症药物,对严重的低血压可静注去甲肾上腺素(不要用肾上腺素),应当使用玻璃注射器深部肌肉推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