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型抑郁症。对精神分裂症后抑郁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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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马普替林。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9,10-桥亚乙基蒽-9(10H)-丙胺盐酸盐。 分子式:C20H23N·HCl 分子量:313.87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其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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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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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47 |
国药准字H3102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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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型抑郁症。对精神分裂症后抑郁也有效。 |
1、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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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一日2~3次,根据病情需要隔日增加25~50mg。有效治疗量一般为一日75~200mg,高量不超过一日225mg,需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维持剂量一日50~150mg,分1~2次口服。 |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一次25~50mg,治疗剂量一日400~600mg。用于其他精神病,剂量应偏小。体弱者剂量应偏小,应缓慢加量。用于止呕,一次12.5~25mg,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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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癫痫、青光眼、尿潴留、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对本品过敏者。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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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和青少年患者用药(年龄不满18岁): 尚未确定路滴美在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用于该年龄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 动物实验表明路滴美无致畸或致突变效应,也没有损害生育能力或伤害胎儿的证据。但是,尚未确定妊娠期可以安全使用。 个别病例表明,路滴美的使用可能与对人类胎儿造成的不良反应相关。除非收益明显大于给胎儿带来的风险,否则妊娠期间不可使用路滴美。 如果患者的临床状况允许,应至少在距预产期7周之前停用路滴美,以防止新生儿出现如呼吸困难、无活力、易激惹、心动过速、肌张力减退、惊厥、肌颤和体温过低等可能的症状。 哺乳 马普替林可以通过乳汁排泄。每天口服150mg、连续服用5天后,乳汁中的浓度可达到血浆浓度的1.3到1.5倍。尽管报道表明药物对婴儿未产生不良影响,但是接受路滴美治疗的母亲不应当进行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年龄超过60岁) 宜逐渐增加剂量。起始用量每次10毫克,每日3次;或25毫克,每日1次;必要时根据患者的反应将每日剂量逐渐增至25毫克,每日3次;或75毫克,每日1次。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应视病情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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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型抑郁症。对精神分裂症后抑郁也有效。 |
1、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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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四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选择性抑制外周和中枢神经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而对5-羟色胺再摄取无影响。由于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减少,突触间隙中去甲肾上腺素浓度增高,使突触前膜??2受体下调,后膜??1受体作用加强,产生抗抑郁作用。本品兼有抗焦虑作用,镇静、抗胆碱、降低血压作用较轻。 |
本品为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其作用机制主要与其阻断中脑边缘系统及中脑皮层通路的多巴胺受体(DA2)有关。对多巴胺(DA1)受体、5-羟色胺受体、M-型乙酰胆碱受体、α-肾上腺素受体均有阻断作用,作用广泛。此外,本品小剂量时可抑制延脑催吐化学感受区的多巴胺受体,大剂量时直接抑制呕吐中枢,产生强大的镇吐作用。抑制体温调节中枢,使体温降低,体温可随外环境变化而改变,其阻断外周α-肾上腺素受体作用,使血管扩张,引起血压下降,对内分泌系统也有一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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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 2.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初期,对有自杀倾向患者应密切监护。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10、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年患者用药】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应视病情酌减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