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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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癸氟奋乃静。 分子式:591.78 分子量:本品为黄色或橙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卡比多巴和左旋多巴二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复方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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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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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126 |
国药准字H1095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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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症(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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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首次剂量12.5~25mg,每2~4周注射一次。以后逐渐增加至25~75mg,2~4周注射一次 |
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作仔细调整后确定服用本品的最佳剂量。常用量:口服,开始时一次半片,一日3次。服用一周后根据病情,每隔3~4日,每日增加半片,直至获得最佳效果。正在单服左旋多巴片的患者,如果改服本品,应停服左旋多巴片至少12小时。服用之初始剂量以左旋多巴计算,应相当于原来单用剂量的25%。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8片(分4次服用,每次2片)。维持量:一日3~4次,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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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内分泌失调、狭角青光眼患者、精神病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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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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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
抗震颤麻痹药。用于原发性震颤麻痹和症状性震颤麻痹综合症(不包括药物引起的震颤麻痹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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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奋乃静的长效酯类化合物,抗精神病作用主要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DA2)有关,抑制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而有镇静作用,止吐和降低血压作用较弱 |
一般认为震颤麻痹症是由于纹状体中多巴胺缺乏所致,故必须以多巴胺补充之外源性多巴胺不能透过血脑屏障,但它的前体左旋多巴能通过血脑屏障,并在脑内脱羧成为多巴胺。因此口服左旋多巴治疗震颤麻痹症是有效的,特别对四肢僵直和运动障碍效果最佳,但口服左旋多巴用量大、副作用多。卡比多巴为脑外脱羧酶抑制剂,能抑制左旋多巴在脑外脱羧,使血中有更多的左旋多巴进入脑中脱羧成为多巴胺,故能减少左旋多巴的用量,减轻其恶心、呕吐等副作用,可使左旋多巴在治疗上发挥更大的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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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苯环丙胺等)的患者,必须停用两星期后才能服用本品,当药物引起锥体外反应时不宜使用。遵照医嘱调整剂量,能保证获得治疗所需的血药浓度,同时副作用又极轻微,这对老年人或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