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癸氟奋乃静。 分子式:591.78 分子量:本品为黄色或橙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 |
巴氯芬 |
|
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126 |
国药准字J200401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首次剂量12.5~25mg,每2~4周注射一次。以后逐渐增加至25~75mg,2~4周注射一次 |
口服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
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 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急、慢性精神分裂症。对单纯型和慢性精神分裂症的情感淡漠和行为退缩症状有振奋作用。也适用于拒绝服药者及需长期用药维持治疗的患者 |
本品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奋乃静的长效酯类化合物,抗精神病作用主要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DA2)有关,抑制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而有镇静作用,止吐和降低血压作用较弱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