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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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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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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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90 |
国药准字H2005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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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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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mg,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口服给药: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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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的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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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的研究资料和数据,建议儿童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孕妇服用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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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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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莨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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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