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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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吡硫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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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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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00 |
国药准字H20045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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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引起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等症状的改善;亦用于改善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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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0.2g~0.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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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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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儿童用药的研究和文献资料,不推荐儿童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征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缺乏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资料,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可参考[用法用量]和其它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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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用于脑外伤后遗症、脑炎及脑膜炎后遗症等引起的头晕胀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情绪变化等症状的改善;亦用于改善脑动脉硬化、老年痴呆性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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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本品为脑代谢改善药,系维生素B6的衍生物,能促进脑内葡萄糖及氨基酸代谢,改善全身同化作用,增加颈动脉血流量,增强脑功能。对边缘系统和网状结构亦有刺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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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1.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滴速不宜过快;不能静脉快速推注。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4.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