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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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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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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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418 |
国药准字H2005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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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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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片,一日3次。 |
口服给药: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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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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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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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神经官能症、经前期紧张综合征、更年期综合征的镇静助眠。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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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调节植物神经功能失调及内分泌平衡障碍的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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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