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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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其化学名称为: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 |
奥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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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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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434 |
国药准字H2006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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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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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维持剂量一日4~20mg。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一日2~3次。 |
1.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4-6g,用前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250ml中,摇匀后静脉滴注。可酌情增减用量,用药疗程为2-3周。 2.国外上市奥拉西坦注射液的用量范围是2-8g,但国内尚无低于4g、高于6g的用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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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征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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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以避免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不应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LecaillonJB等对老年病人的奥拉西坦药物代谢情况进行了研究,老年人由于生理性肾功能减退,消除半衰期(t1/2β)较健康青年人延长,曲线下面积(AUC)及血药峰浓度(Cmax)均略有升高,老年人在使用本品后消除速度稍慢,但与青年人相比无显著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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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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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丁酰苯类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并可促进脑内多巴胺的转化有关,有很好的抗幻觉妄想和抗兴奋躁动作用,阻断锥体外系多巴胺的作用较强,镇吐作用亦较强,但镇静,阻断-肾上腺素受体及胆碱受体作用较弱。 |
奥拉西坦为吡拉西坦的类似物,可改善老年性痴呆和记忆障碍症患者的记忆和学习功能。机理研究结果提示,奥拉西坦可促进磷酰胆碱和磷酰乙醇胺合成,提高大脑中ATP/ADP的比值,使大脑中蛋白质和核酸的合成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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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时慎用: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必需使用本品时,须减量。 2.患者出现精神兴奋和睡眠紊乱时,应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