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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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其化学名称为: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 |
茴拉西坦。化学名称:1-(4-甲氧基苯酰基)-2-吡咯烷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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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原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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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434 |
国药准字H2003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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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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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维持剂量一日4~20mg。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0.2g(2粒),一日0.6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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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征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或对其它吡咯烷酮类药物不能耐受者应当避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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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以避免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常用剂量为:70岁以上老人,每次0.1g,一日3次;70岁以下老人,每次0.2g,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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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1、轻中度学习、记忆和认知功能障碍的血管性痴呆和阿尔茨罕姆病。2、中风后不同程度的轻中度认知和行为障碍。3、中老年良性记忆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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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丁酰苯类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并可促进脑内多巴胺的转化有关,有很好的抗幻觉妄想和抗兴奋躁动作用,阻断锥体外系多巴胺的作用较强,镇吐作用亦较强,但镇静,阻断-肾上腺素受体及胆碱受体作用较弱。 |
本品是γ-氨基丁酸(GABA)的环化衍生物。具有皮层抗缺氧能力,保护由各种化学物质,包括过碳酸血症,东莨菪碱或电休克等所引起的学习、记忆缺失,但没有镇静或兴奋作用、亦没有扩血管作用。动物实验还证明,本品部分的通过保护胆碱能神经元功能而起作用,可以保护大脑由东莨菪碱所引起的乙酰胆碱降低和记忆减退,亦可刺激突触前膜对胆碱的再吸收,加速乙酰胆碱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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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时慎用: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建议安全使用范围0.3~1.8g/日。 2有明显肝功能异常者应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3本品可加重Huntington舞蹈病者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