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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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其化学名称为: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吡拉西坦0.114g,重酒石酸胆碱0.28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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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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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434 |
国药准字H1095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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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改善中老年单纯性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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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精神分裂症,口服从小剂量开始,起始剂量一次2~4mg,一日2~3次。逐渐增加至常用量一日10~40mg,维持剂量一日4~20mg。治疗抽动秽语综合症,一次1~2mg,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2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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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骨髓抑制、青光眼、重征肌无力及对本品过敏者。 |
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本品,以免加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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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考成人剂量,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以避免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及迟发性运动障碍。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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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慢性各型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抽动秽语综合症。控制兴奋躁动、敌对情绪和攻击行为的效果较好。因本品心血管系不良反应较少,也可用于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和老年性精神障碍。 |
用于改善中老年单纯性记忆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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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丁酰苯类抗精神病药,抗精神病作用与其阻断脑内多巴胺受体,并可促进脑内多巴胺的转化有关,有很好的抗幻觉妄想和抗兴奋躁动作用,阻断锥体外系多巴胺的作用较强,镇吐作用亦较强,但镇静,阻断-肾上腺素受体及胆碱受体作用较弱。 |
动物实验表明,本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对正常大鼠,小鼠,低智模型大鼠,有明显的促进学习,记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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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时慎用:心脏病尤其是心绞痛、药物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抑制、癫痫、肝功能损害、青光眼、甲亢或毒性甲状腺肿、肺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尿潴留。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消化道溃疡者慎用。 2.不宜与拟胆碱药合用。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