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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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与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辅料为:粉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淀粉甘醇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E-15,水枸橼酸钠,硬脂酸镁,欧巴代YS-1-4004,棕榈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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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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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国药准字H2002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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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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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睡前口服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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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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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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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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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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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连续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持续失眠2周,请咨询医师。 3.过敏体质者慎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因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所以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本品为非依赖性助眠镇痛类非处方药,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请勿与其他镇静药或催眠药同时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应在医师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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