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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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腺苷葳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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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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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国药准字H20058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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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主要用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不良性产品以及放射线与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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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肌内注射,0.5-1.5mg/次,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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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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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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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主要用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不良性产品以及放射线与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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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本品是氰钴型维生素B12的同类物。为细胞合成核苷酸的重要辅酶,参与体内甲基转换及叶酸代谢,促进与甲基叶酸还原为四氢叶酸;也参与三羧酸循环,对神经髓鞘中脂蛋白的形成非常重要,可使巯基酶处干活性状态,从而参与广泛的蛋白质及脂肪代谢。本品能促进红细胞的发育与成熟,为完整形成神经鞘脊髓纤维和保持消化系统上皮细胞功能所必须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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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
1.本品遇光易分解,溶解后要尽快使用。2.治疗后期可能出现缺铁性贫血,应补充铁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