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舒必利,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1-乙基-2-吡咯烷基)]-2-甲氧基-5-氨基磺酰基)-苯甲酰胺。 |
盐酸多奈哌齐化学名称:l-苄基-4-[(5,6-二甲氧基-1-茚满酮-2-基)甲基]哌啶盐酸。 |
|
生产企业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326 |
国药准字H2004010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增进记忆,提高语言、行为能力。用于轻度、中度老年性痴呆症状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止呕,一次100~200mg,一日2~3次。 |
成人初始剂量5mg,每日一次,睡前服用。4周后可增至10mg,最大剂量10mg。 |
|
副作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常见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腹泻、失眠、疲劳和肌肉痉挛。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心动过缓、眩晕或食欲减退。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
成分 |
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增进记忆,提高语言、行为能力。用于轻度、中度老年性痴呆症状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苯甲酰胺类抗精神病药,作用特点是选择性阻断中脑边缘系统的多巴胺(DA2)受体,对其它递质受体影响较小,抗胆碱作用较轻,无明显镇静和抗兴奋躁动作用,本品还具有强止吐和抑制胃液分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可能引起心动过缓,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患者慎用;4. 可能引起胃肠道出血,有胃溃疡病史患者慎用;5. 可能引起失眠和精神症状,有精神病史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