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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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苯海拉明25毫克与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辅料为:粉状纤维素,预胶化淀粉,淀粉甘醇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E-15,水枸橼酸钠,硬脂酸镁,欧巴代YS-1-4004,棕榈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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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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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142 |
国药准字H2002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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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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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1次。开始剂量每日1片(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2片(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3片(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0.5片-1.5片(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睡前口服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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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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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西酞普兰对人怀孕期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除非对于病人的好处远远超过理论上可能对胎儿或婴儿带来的风险,否则怀孕期及授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超过65岁的病人,每日最高剂量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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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于缓解失眠伴随偶发性头痛和轻度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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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氢溴酸西酞普兰是一种很强的、具有选择性的5-羟色胺摄取抑制剂,具有抗抑郁作用。特别感兴趣的是这种药物对胆碱能毒蕈碱受体、组织胺受体和α一肾上腺素能受体无抑制作用。若这些受体被抑制,则会产生很多抗抑郁药物引起的副作用,如口干、镇静,体位性低血压等。氢溴酸西酞普兰对内源性和非内源性抑郁的病人同样有效。其抗抑郁作用通常在2-4周后建立。氢溴酸西酞普兰不影响心脏传导系统和血压。这一点对于老年病人尤为重要。另外,氢溴酸西酞普兰也不影响血液、肝、及肾等系统。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少见的副作用和最轻度镇静的特性使它特别适用于长期治疗。而且,氢溴酸西酞普兰既不会导致体重增加,也不会强化酒精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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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本品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损伤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连续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如持续失眠2周,请咨询医师。 3.过敏体质者慎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因本品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所以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本品为非依赖性助眠镇痛类非处方药,使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请勿与其他镇静药或催眠药同时服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肺气肿、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患者,应在医师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