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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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1-(4-甲氧基苯酰基)-2-吡咯烷酮。 |
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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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阳石(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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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008 |
国药准字H2005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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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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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g(1粒),一日3次,疗程1~2个月,或遵医嘱。根据病情和药后反应,用量和疗程可酌情增减。 |
口服给药: 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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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或对其它吡咯烷酮类药物不能耐受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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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常用剂量:70以上老人,每次0.1克,一日3次。70以下老人,每次0.2克,一日3次 |
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酌情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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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老年记忆减退和脑血管病后的记忆减退。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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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脑功能改善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环化衍生物。本品通过血脑屏障选择性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对正常大鼠辩别学习的记忆再现过程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能对抗缺氧引起的记忆减退,能有效改善某些原因引起的记忆障碍。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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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建议安全使用范围为0.3~1.8g/日。 2有明显肝功能异常者应适当调整给药剂量。 3本品可加重Huntington舞蹈病者症状。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