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酸氟西汀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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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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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其化学名称为:6-(5-氯吡啶-2-基)-7-[(4-甲基哌嗪-1-基)羰氧基]-5,6-二氢吡咯[3,4-b]吡嗪-5-酮。分子式:C17H17ClN6O3分子量:3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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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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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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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20468 |
国药准字H20010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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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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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口服,1片,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半片,必要时1片;肝功能不全者,服半片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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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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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mdash;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mdash;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2.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
儿童注意事项: 1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妇女慎用。因本品在乳汁中浓度高,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最初用量为3.75mg,临睡时服,必要时服用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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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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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本品常规剂量具有镇静催眠和肌肉松弛作用。其作用于苯二氮卓受体,但结合方式不同于苯二氮卓类药物。本品为速效催眠药,能延长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减少夜间觉醒和早醒次数。本品的特点为次晨残余作用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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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
1.肌无力患者用药时需注意医疗监护,呼吸功能不全者和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调整剂量。 2.使用本品时应绝对禁止摄入酒精饮料。 3.连续用药时间不宜过长,突然停药可引起停药综合征应谨慎,服药后不宜操作机械及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