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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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盐酸丙米嗪。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蜜炙)。黄芪(蜜炙)、当归、木香、远志(去心甘草炙)、龙眼肉、酸枣仁(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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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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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51 |
国药准字Z15021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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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心脾两虚、气血不足引起的心悸失眠、体倦食少、面色萎黄、崩漏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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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一次25~50mg,每日2~4次,以后渐增至每日总量100~300mg。老年病人每日总量30~40mg,分次服用。须根据耐受情况而调整用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治疗6岁以上儿童的遗尿症,每日1次,睡前1小时服25mg。如在一周内未获满意效果,12岁以下每日可增至50mg,12岁以上每日可增至75mg。每日量超过75mg并不能提高治疗遗尿症的效果。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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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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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尤须注意防止体位性低血压,以免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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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心脾两虚、气血不足引起的心悸失眠、体倦食少、面色萎黄、崩漏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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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对去甲肾上腺素和5-羟色胺这二种神经递质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这二种神经递质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本品还有抗胆碱,抗1肾上腺素受体及抗H1组胺受体作用,但对多巴胺受体影响甚小。 |
益气补血,健脾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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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常见口干、心动过速、视力模糊、眩晕,有时出现便秘、失眠、胃肠道反应、荨麻疹、心肌损害、直立性低血压,偶见白细胞减少。服药期间忌用升压药。高血压、动脉硬化、青光眼患者慎用。癫痫病人及孕妇忌用。用量较大及长期用药者宜作白细胞计数及肝功能检查。 |
1.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2.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 4.高血压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6.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等症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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