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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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普噻吨,其化学名称为:(Z)N,N-二甲基-3-(2-氯9H-亚噻吨基)-1-丙胺 |
其化学名称为:6-(5-氯吡啶-2-基)-7-[(4-甲基哌嗪-1-基)羰氧基]-5,6-二氢吡咯[3,4-b]吡嗪-5-酮。分子式:C17H17ClN6O3分子量:3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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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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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424 |
国药准字H20010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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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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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25~50mg,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400~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6岁以上儿童开始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3次,渐增至一日150~300mg,维持量为一日50~150mg。 |
口服,1片,临睡时服;老年人最初临睡时服半片,必要时1片;肝功能不全者,服半片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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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尿潴留、昏迷及对本品过敏者。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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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起始剂量应减半,加量要缓慢,随后的剂量增加也应减半。 |
儿童注意事项: 15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期妇女慎用。因本品在乳汁中浓度高,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最初用量为3.75mg,临睡时服,必要时服用7.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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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适用于伴有精神运动性激越、焦虑、抑郁症状的精神障碍。 |
失眠症。尤其适用于不能耐受次晨残余作用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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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硫杂蒽类抗精神病药,可通过阻断脑内神经突触后多巴胺受体而改善精神障碍,也可抑制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引起镇静作用,还可抑制延脑化学感受区而发挥止吐作用。本品抗肾上腺素作用及抗胆碱作用较弱,并有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 |
本品常规剂量具有镇静催眠和肌肉松弛作用。其作用于苯二氮卓受体,但结合方式不同于苯二氮卓类药物。本品为速效催眠药,能延长睡眠时间,提高睡眠质量,减少夜间觉醒和早醒次数。本品的特点为次晨残余作用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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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患者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慎用。 6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肌无力患者用药时需注意医疗监护,呼吸功能不全者和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调整剂量。 2.使用本品时应绝对禁止摄入酒精饮料。 3.连续用药时间不宜过长,突然停药可引起停药综合征应谨慎,服药后不宜操作机械及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