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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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右佐匹克隆。 |
本品主要成份:甲磺酸瑞波西汀,化学名称:(±)-(2RS)-2-[(RS)-(2-乙氧基苯氧基)苯甲基]吗啉甲磺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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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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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01 |
国药准字H2008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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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失眠。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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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应个体化给药,成年人推荐起始剂量为入睡前2mg,由于3mg可以更有效的延长睡眠时间,可根据临床需要起始剂量为或增加到3mg。 2.主诉入睡困难的老年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睡前1mg,必要时可增加到2mg.睡眠维持障碍的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入睡前2mg(见注意事项)。 3.如高脂肪饮食后立刻服用右佐匹克隆有可能会引起药物吸收缓慢,导致右佐匹克隆对睡眠潜伏期的作用降低。 4.特殊人群:严重肝损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初始剂量为1mg。 5.合用CYP抑制剂: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本品初始剂量不应大于1mg,必要时可增加至2mg。 |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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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禁用; 2.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18岁以下儿童慎用。 |
下列情况应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眼压升高(青光眼)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血压过低(低血压)或正在服用降压药的患者;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曾有过躁狂发作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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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有关18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服用此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禁用于小于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未满18岁的患者接受这一类药物治疗时,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增高,如自杀企图,自杀念头和敌意(主要是攻击性、对抗性的行为和愤怒)。 目前还缺乏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生长、成熟、认知和行为发育影响的长期安全性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尚无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动物生殖毒性试验研究表明,本品对大鼠的生殖能力、生育力及分娩没有影响,对大鼠和兔没有致畸作用,但是大鼠围产期用药会使子代存活率下降。 本品会少量分泌到乳汁。对婴儿存在潜在影响的风险。 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对本品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体内含量增加,剂量不易掌握,目前暂不推荐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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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失眠。 |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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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右佐匹克隆是一种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右佐匹克隆催眠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但认为是作用于与苯二氮卓受体偶联的GABA受体复合物引起的。2、遗传毒性:右佐匹克隆的小鼠淋巴瘤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阳性、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不明确,Ames试验、UDS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右佐匹克隆代谢产物(S)-N-脱甲基-佐匹克隆的CHO细胞、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Ames试验、32P-末端标记DNA加合试验、小鼠在体骨髓细胞染色体琦变试验、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生殖毒性:在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与雌性大鼠经口给予右佐匹克隆分别达45、180mg/kg/天,两种性别动物的生育力均降低,雌雄动物在高剂量给药时,雌性动物未发生妊娠,未见影响剂量均为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6倍)。其他影响包括着床前丢失增加(无影响剂量为25mg/Kg)、动情周期异常(无影响剂量为25mg/Kg),以及精子数量与活动度降低、形态异常的精子数增加(无影响剂量为5mg/Kg)。在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与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药,在所测试的最高剂量下未见致畸毒性(分别为250与16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800与100倍)。在大鼠中,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剂量125、150mg/Kg/天时,可见胎仔重量轻微降低,发育迟缓,但剂量为62.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00倍)时未见改变。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在妊娠与哺乳期经口给予右佐匹克隆达180mg/Kg/天。可见各剂量组着床后丢失增加,幼仔体重与存活率降低,幼仔惊吓反应增强。最低剂量为60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00倍。试验中未见明显的母体毒性,对子代其他行为指标或生殖功能未见影响。 |
甲磺酸瑞波西汀为选择性去甲肾上腺素(NE)重摄取抑制剂,通过对NE再摄取的选择性阻滞,提高中枢内NE的活性,从而改善患者的情绪。临床用于治疗抑郁症。对5-羟色胺、多巴胺重吸收位点没有亲和力,对毒蕈碱、组胺或肾上腺素受体几无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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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睡眠障碍可能是生理和/或心理紊乱的表现,仅有在仔细对患者进行评价后方采取对症治疗; 2.7-10天治疗后若失眠仍然出现则表明存在原发性心理和/或医学疾病; 3.失眠的恶化或出现新的想法及行为的异常都有可能是束被认知的心理或生理障碍的结果; 4.镇静/催眠药物,包括右佐匹克隆治疗期间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 5.由于右佐匹克隆的一些副反应是剂量相关的,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对老年患者。 |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 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 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已有少量患者停用本品后出现戒断症状的报告,包括头痛、头晕、紧张和恶心(感觉不适)。 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 5.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应擅自提供给其他抑郁症病人;若有任何不良反应加重或出现新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告知医生。 6.服用本品可能出现自残或自杀的想法;临床试验资料显示,在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精神疾病时,小于25岁的成年人出现自杀行为的风险更高;如果出现自残或自杀的想法,请立即就医。建议患者家属和看护者必须密切观察所有年龄患者进行抗抑郁药物治疗后的临床症状变化、自杀倾向、行为的异常变化,并与医生进行沟通。通常不应用于小于18岁的儿童和青少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目前暂不推荐用于老年患者。 7.服用本品时不应开车或操作机械,除非确认这些操作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