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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佐匹克隆片

右佐匹克隆片

处方 医保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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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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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佐匹克隆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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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右佐匹克隆片
右佐匹克隆片
利培酮口腔崩解片
利培酮口腔崩解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右佐匹克隆。

利培酮,化学名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

生产企业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01

国药准字H200703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失眠。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用法用量

1.本品应个体化给药,成年人推荐起始剂量为入睡前2mg,由于3mg可以更有效的延长睡眠时间,可根据临床需要起始剂量为或增加到3mg。 2.主诉入睡困难的老年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睡前1mg,必要时可增加到2mg.睡眠维持障碍的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入睡前2mg(见注意事项)。 3.如高脂肪饮食后立刻服用右佐匹克隆有可能会引起药物吸收缓慢,导致右佐匹克隆对睡眠潜伏期的作用降低。 4.特殊人群:严重肝损患者应慎重使用本品,初始剂量为1mg。 5.合用CYP抑制剂: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本品初始剂量不应大于1mg,必要时可增加至2mg。

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将片剂置于舌上,几秒钟内崩解,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 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来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 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次1mg,一日2次,第二天增加到一次2mg,一 日2次;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次3mg,一日2次。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 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剂量为每日2-8mg,同时也证 实了采用一日1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 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时间间隔一般应不少于1 周。调整时,推荐剂量增减幅度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一日4-8mg,但需一日2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 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出现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它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 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用药安全性尚未评价,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增大到一次1-2mg, 一日2次。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幅度为一次0.5mg,一日2次。在获得更多经验前, 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肝病和肾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次0.5mg,一日2次。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增大到一 次1-2mg,一日2次。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少于1周,剂量增减幅度为一次0.5mg,一日2次。这些患 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慎重。

副作用

  1.对本品及其成份过敏者、失代偿的呼吸功能不全患者、重症肌无力、重症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患者禁用;   2.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18岁以下儿童慎用。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有关18岁以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不推荐服用此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1.对于精神分裂症,目前尚缺乏15岁以下儿童足够的临床经验。2.对于品行障碍和其它行为紊乱,目前尚缺乏5岁以下儿童的足够的临床经验。3.对于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足够的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2.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3.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出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对利培酮的耐受性良好。

成分

用于治疗失眠。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右佐匹克隆是一种非苯二氮卓类催眠药。右佐匹克隆催眠作用的确切机制尚不清楚,但认为是作用于与苯二氮卓受体偶联的GABA受体复合物引起的。2、遗传毒性:右佐匹克隆的小鼠淋巴瘤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阳性、CHO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不明确,Ames试验、UDS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右佐匹克隆代谢产物(S)-N-脱甲基-佐匹克隆的CHO细胞、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为阳性,Ames试验、32P-末端标记DNA加合试验、小鼠在体骨髓细胞染色体琦变试验、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生殖毒性:在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与雌性大鼠经口给予右佐匹克隆分别达45、180mg/kg/天,两种性别动物的生育力均降低,雌雄动物在高剂量给药时,雌性动物未发生妊娠,未见影响剂量均为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16倍)。其他影响包括着床前丢失增加(无影响剂量为25mg/Kg)、动情周期异常(无影响剂量为25mg/Kg),以及精子数量与活动度降低、形态异常的精子数增加(无影响剂量为5mg/Kg)。在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与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经口给药,在所测试的最高剂量下未见致畸毒性(分别为250与16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800与100倍)。在大鼠中,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剂量125、150mg/Kg/天时,可见胎仔重量轻微降低,发育迟缓,但剂量为62.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00倍)时未见改变。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在妊娠与哺乳期经口给予右佐匹克隆达180mg/Kg/天。可见各剂量组着床后丢失增加,幼仔体重与存活率降低,幼仔惊吓反应增强。最低剂量为60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200倍。试验中未见明显的母体毒性,对子代其他行为指标或生殖功能未见影响。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D2受体及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D2及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注意事项

  1.由于睡眠障碍可能是生理和/或心理紊乱的表现,仅有在仔细对患者进行评价后方采取对症治疗;   2.7-10天治疗后若失眠仍然出现则表明存在原发性心理和/或医学疾病;   3.失眠的恶化或出现新的想法及行为的异常都有可能是束被认知的心理或生理障碍的结果;   4.镇静/催眠药物,包括右佐匹克隆治疗期间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况;   5.由于右佐匹克隆的一些副反应是剂量相关的,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对老年患者。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颤抖、意识改变和 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患有癫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 车或操作机器。 10.在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参加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发现利培酮组 脑血管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3.3%)比较高,包括脑血管意外、心脏衰竭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发生率比安慰剂(1.2%)高三倍。该研究还发现,利培酮或呋塞米同时使用时,死亡率高于单独 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 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完成的4项临床研究中,有2项研究发现 了以上情况。并没有找到病理生理学方面的依据来解释以上发现,并且患者的残废原因没有固定模式。尽管如此,对以上患者合并给予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合并其它利尿 剂的服用利培酮的患者中,并没有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但是,对于老年痴呆患者,总体 而言脱水是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仍应尽量避免使用利尿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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