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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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
人参、鹿茸、黄芪、龟甲胶、熟地黄、牛膝、山药、丹参、枸杞子、菟丝子、五味子、桑寄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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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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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464 |
国药准字Z2202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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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补肾健脾、益气活血、调节免疫、抗疲劳。主治肾脾两虚、气血不足引起的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食欲不振、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夜尿频多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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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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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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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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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补肾健脾、益气活血、调节免疫、抗疲劳。主治肾脾两虚、气血不足引起的神疲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食欲不振、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夜尿频多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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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 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酯均无影响。 |
滋补阴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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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辛辣食物。 2.孕妇及小儿忌服。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化,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忌服。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力。 5.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6.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服药期间出现血压上升,面红皮疹,出血头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等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