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有/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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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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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川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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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81 |
H20120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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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有/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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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只适用于成人)一次剂量一片2.5mg。如果症状持续需在第一次用药2小时后二次服药,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24小时内最大剂量不得超过15mg。 |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20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40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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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儿童、65岁以上患者以及已知的高敏体质者和血压未被控制的高血压患者。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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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还没有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应该只有在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性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本药。哺乳动物试验显示佐米曲普坦可进入乳汁,尚无人类使用的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用于65岁以上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无系统的评价。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尚未明确在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在妊娠期暴露于氟西汀的大量数据并没有显示氟西汀具有致畸效应。氟西汀可以在妊娠期使用,但应该谨慎,特别是在妊娠末期或分娩开始前,这是由于在新生儿中出现:易激惹,震颤,张力减退,持续哭闹,吮乳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可能是五羟色胺能效应或一种停药综合症的表现。这些症状发生的时间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mdash;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mdash;16天)的半衰期长有关。 2.哺乳期: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至母乳。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中报道有不良事件。如果必须服用氟西汀,建议停止哺乳;然面,如果继续母乳喂养,则应该给予最低有效剂量的氟西汀进行治疗。 老人注意事项: 当增加剂量时,须小心,通常每天的剂量不应超过40mg。最大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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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有/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本品适用于抑郁症缓解期,用于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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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佐米曲普坦与人重组5-HT1D和5-HT1B受体显示高度亲和力,与5-HT1A受体显示中度亲和力。本品的N-去甲基代谢物与5-HT1B/1D受体也显示高度亲和力,与5-HT1A受体显示中度亲和力。目前认为偏头痛的发作与局部颅部血管扩张和/或三叉神经系统的神经末梢释放感觉神经肽(血管活性肠肽、P物质、降钙素基因相关肽)有关。本品对偏头痛的治疗作用可能是通过对颅内血管(包括动静脉吻合支)和三叉神经系统的感觉神经的5-HT1B/1D受体的激动作用,导致颅部血管收缩和抑制致炎症后神经肽的释放。 |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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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没有在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人群应用的数据。本品禁用于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征患者和患有与其它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患者。不推荐用于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对于有可能存在可疑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建议在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