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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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化学名称:7-[4-[4-(2,3-二氯苯基)-1-哌嗪基]丁氧基]-3,4-二氢-2(1H)喹啉酮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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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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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5 |
H200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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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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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量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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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使用该药物可能引起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呕吐、发热、寒战、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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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在儿童中的足够临床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只有当潜在利益高于危险性才可使用,否则怀孕期及哺乳期内不应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使用推荐剂量时老年人对阿立哌唑的耐受性良好,无须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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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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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立哌唑与D2、D3、5-HT1A、5-HT2A受体具有高亲和力,与D4、5-HT2c、5-HT7。α1,H1受体及5-HT重吸收位点具有中度亲和力,阿立哌唑是D2和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剂,也是5-HT2A受体的拮抗剂.与其它具有抗精神分裂症作用的药物一样,阿立哌唑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但认为是通过对D2和5-HT1A受体的部分激动作用及对5-HT2A受体的拮抗作用介导产生的,与其它受体的作用可能产生了阿立哌唑临床上某些其它的作用,如对α1受体的拮抗作用可以阐释其体位生低血压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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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阿立哌唑.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和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