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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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植物油与碘结合的一种有机碘化合物。含碘(Ⅰ)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每片含碘0.045g~0.055g。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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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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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30 |
国药准字H2001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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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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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根据缺碘情况,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咀嚼口服16~45岁成人及哺乳期妇女、孕妇,一次四片;小儿6~15岁一次两片;5岁以下一次一片。每半年一次。 |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酌情增加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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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碘过敏者禁用。 2甲状腺肿瘤患者、有严重心、肝、肺疾患;急性支气管炎症和发热患者、体质极度衰弱者禁用。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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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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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缺乏本品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 妊娠期禁用格列美脲片。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应通知她们的医生。 2.哺乳: 由于磺脲类衍生物,如格列美脲可从乳汁中排出,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别指导,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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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碘药,用于预防地方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病。 |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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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补碘药。药理作用碘为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原料。治疗量和预防量碘剂可弥补食物中碘的不足,使甲状腺素的合成和分泌保持或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并可使肿大的腺体随之缩小,因此可用于治疗碘缺乏病。 |
本品为第二代磺酰脲类口服降血糖药,其降血糖作用的主要机理是刺激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部分提高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本品与胰岛素受体结合及离解的速度较格列本脲为快,较少引起较重低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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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对碘发生过敏反应,应先做口服碘过敏试验。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含碘,摄入体内可干扰甲状腺功能测定,对疑有甲状腺病变需作甲状腺功能测定者宜在应用本品前进行,但其他如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树脂摄取试验等则不受影响。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⑴活动性肺结核;⑵甲状腺功能亢进;⑶有对其他药物、食物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者。 4.本品不宜久露于光线和空气中,析出游离碘后色泽变棕或棕褐色者不可再使用。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