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4.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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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鲑鱼降钙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格列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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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国大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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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49 |
国药准字H2012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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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4.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
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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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时每支加1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皮下或肌内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或隔日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使用降钙素治疗。每日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三次20μg,维持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 |
口服或加少许水分散后口服,瑞格列奈分散片应在餐前服用,剂量因人而异,以达到最佳血糖控制。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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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降钙素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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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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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中进行研究。因此无法对妊娠妇女使用瑞格列奈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动物研究中尚未发现瑞格列奈有致畸作用。对妊娠后期和哺乳期大鼠进行高剂量暴露研究,观察到胎儿及幼仔非致畸性的肢体不正常生长。在试验动物的乳汁中发现瑞格列奈。建议怀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由于缺乏安全性和/或有效性方面的数据,不建议在18岁以下的儿童中使用瑞格列奈。老年用药:瑞格列奈片尚未在75岁以上的患者中进行过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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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2.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3.变形性骨炎。4.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5.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
用于饮食控制、降低体重及运动锻炼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型)患者。可与二甲双胍合用。与各自单独使用相比,二者合用对控制血糖有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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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降钙素是调节钙代谢,抑制甲状旁腺的激素之一。它能显著地降低高周转性骨病的骨钙丢失,诸如骨质疏松症、变形性骨病(Paget氏病)、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Sudeck氏病)和恶性骨质溶解症,它对停经后骨质疏松症的躯干骨作用比四肢骨更显著和对高周转性骨病比低周转性骨病更显著。它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同时刺激成骨细胞形成和活性。降钙素也能抑制溶骨作用,从而使病理性升高的血钙浓度降低以及通过减少肾小管再吸收而增加尿钙、磷和血钠的排泄;然而血清钙不会降至正常范围以下。降钙素抑制胃和胰腺的分泌活动,但并不影响胃肠蠕动。临床试验证明本品对某些痛性骨病的病人具有止痛作用。所有的降钙素结构上相似,具有单链、排列不同的32个氨基酸。氨基酸排列顺序取决于物种。鲑鱼降钙素对它的受体结合部位具有很高的亲和力(它的受体结合部位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某些区域也已经被证明),具有十分良好的临床效果并且比合成的哺乳类(包括人)的降钙素,作用持续的时间更长。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肌肉或皮下注射降钙素后,其绝对生物利用度约为70%,一小时内达到血浆浓度峰值,消除半衰期为70至90分钟。95%药物经肾排泄,其中2%是原型排出,30%~40%是蛋白结合型。其表观分布容积为0.15~0.3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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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每支(100单位/支)加灭菌注射用水1ml溶解后,用T.B针筒取0.1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色为阳性。 2.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3.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4.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低血糖风险,需监测血糖;4. 与某些药物相互作用,需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