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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

处方 非医保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参见临床试验)。 使用限制 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尚未在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胰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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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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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片(Ⅱ)
依帕司他片
依帕司他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沙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沙格列汀化学名称:(1S,3S,5S)-2-[(2S)-2-氨基-2-(3-羟基-1-金刚烷基)-1-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化学分子式:C18H25N3O2•H2O。分子量:333.43(一水合物);315.41(无水游离碱基)盐酸二甲双胍。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化学分子式:C4H11N5•HCl。分子量:165.63

主要成分:依帕司他。

生产企业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达因海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71034

国药准字H2005089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参见临床试验)。 使用限制 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尚未在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胰腺炎)。

糖尿病神经病变。

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本品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当前治疗方案,治疗有效性及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本品通常晚餐时给药,每日一次,逐渐进行剂量调整,以减轻二甲双胍相关的胃肠道不良反应。现有以下剂型:5mg沙格列汀/500mg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5mg沙格列汀/1000mg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2.5mg沙格列汀/1000mg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需要5mg沙格列汀、目前未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建议本品初始剂量为5mg沙格列汀/500mg二甲双胍缓释剂,每日一次,之后逐渐增加剂量,以减少二甲双胍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已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本品中二甲双胍的剂量应与正在使用的二甲双胍剂量相同,或最接近该剂量。将二甲双胍速释剂改为二甲双胍缓释剂后,应密切监测患者的血糖控制情况,并应作相应的剂量调整。需要2.5mg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缓释剂的患者,使用本品2.5mg/1000mg治疗。需要2.5mg沙格列汀而未使用二甲双胍或需要二甲双胍剂量超过1000mg的患者,应使用单一成分药物。每日最大建议剂量为5mg沙格列汀及2000mg二甲双胍缓释剂。未在既往使用其它抗糖尿病药物改为本品的患者中进行专门分析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研究。在对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作出改变时,应谨慎并应进行适当的监测,因为在改变治疗方案时血糖控制可能发生变化。告知患者本品必须整片吞服、不要压碎、切开、或咀嚼。少数情况下,本品的无活性成分会在粪便中以软质、脱水药块(与原药片相像)排泄。强效细胞色素CYP3A4/5抑制剂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合用时,沙格列汀的最大建议剂量为2.5mg/天。对于这些患者,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mg/1000mg/天(参见用法用量,推荐剂量、药物相互作用,CYP3A4/5酶强效抑制剂和药代动力学)。促胰岛素分泌药物(如磺酰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当与促胰岛素分泌药物(如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合用时,要求使用低剂量的促胰岛素分泌药物或胰岛素,以减少低血糖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成人通常剂量每次50毫克(1片),每日三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本品(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严禁用于下列患者: •肾功能不全(如血清肌酐水平≥1.5mg/dL(男性)、≥1.4mg/dL(女性);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也可能由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及败血症等疾病引起。 •对盐酸二甲双胍有超敏反应。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使用胰岛素治疗。 •对本品或沙格列汀有严重超敏反应史(例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肤损害)。(参见注意事项,超敏反应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妊娠及哺乳妇女忌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在儿童患者(0-18岁)中开展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B类 目前还没有关于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或其所含成分的充分对照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总能预示人的结果,因此和其它抗糖尿病药物一样,只有在明确需要时才能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妊娠大鼠与兔器官形成期合并给予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动物中均未见胚胎死亡和致畸性;妊娠大鼠中的剂量达到系统暴露量(AUC)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MRHD;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2000mg)时100倍和10倍,妊娠兔中剂量达到AUC为MRHD的249倍和1.1倍。大鼠中可见轻微发育毒性,肋骨波形发生率增加,同时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试验过程中体重降低11%~17%和摄食量降低。 兔中有12/30只母体动物对合并给药耐受性较差,导致动物死亡、濒死或流产。但是对于有可评估窝仔的存活母体动物,母体毒性仅可见妊娠第21-29天体重轻微降低,伴随的发育毒性为胎仔体重降低7%以及胎仔舌骨骨化延迟 沙格列汀 妊娠大鼠和兔器官形成期给予沙格列汀未见致畸性。兔在剂量为240mg/kg(分别约为MRHD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1503倍和66倍)时可见盆骨骨化不全;在暴露量达到MRHD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7986和328倍时可见母体毒性和胎仔体重降低。在母体毒性剂量200mg/kg(约为MRHD的1432倍和992倍)时可见骨骼变异。 大鼠妊娠第6-20天给予沙格列汀,在母体毒性剂量时可见子代雄性和雌性动物体重降低(暴露量≥MRHD沙格列汀及其代谢产物暴露量的1629倍和53倍)。 各剂量组子代大鼠未见功能性或行为异常。 怀孕大鼠给药后,沙格列汀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 盐酸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高达600mg/kg/天的剂量时,大鼠和兔中未发生畸胎。如果按照体表面积计算,则大鼠和兔的药物剂量分别是人类每日剂量2000mg的2倍和6倍。胎儿药物浓度的测量结果表明存在针对二甲双胍的部分胎盘屏障。 哺乳期妇女 目前还没有对哺乳期动物进行过关于本品的研究。在使用单个成分所进行的研究中,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都可以经哺乳期大鼠乳汁分泌。目前尚不清楚沙格列汀或二甲双胍是否会通过人母乳分泌。由于很多药物都通过人母乳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特别谨慎。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 老年患者更易发生肾功能减退。因为二甲双胍禁用于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所以要密切监测老年人的肾功能,且随年龄增长应谨慎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乳酸性酸中毒,肾功能评估和药代动力学)。 沙格列汀 6项双盲、对照的沙格列汀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试验中,共4148例随机患者参与,其中634(15.3%)例患者年龄≥65周岁,59(1.4%)例年龄≥75周岁。≥65岁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的安全性或有效性没有总体差异。此临床试验尚未确定老 人和年轻人对药物反应的差异,因此不能排除一些更年长患者可能对药物反应更灵敏的可能。 盐酸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对照临床研究未包含有足够数量的老年患者,因此无法衡量老年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尽管从其他已经取得的临床报道来看尚未发现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具有反应性差异。已知二甲双胍主要由肾脏排泄。 因为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二甲双胍时乳酸性酸中毒风险更高,所以本品仅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由于高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减退,所以二甲双胍的开始剂量及维持剂量都应保守。任何剂量调整都应基于肾功能仔细评估(参见禁忌、注意事项,肾功能评估和药代动力学)。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用药安全性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本品在孕妇的安全性资料,因此,孕妇在需要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权衡其利弊后再决定是否使用本品。在动物试验中表明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如有因生理机能的改变,使用本品时应考虑适当减量。

成分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参见临床试验)。 使用限制 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尚未在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的研究。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参见注意事项,胰腺炎)。

糖尿病神经病变。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组成的复方制剂。 沙格列汀是二肽基肽酶4(DPP4)竞争性抑制剂,它可以降低肠促胰岛激素的失活速率,使其在血液中的浓度增高,从而以葡萄糖依赖性的方式减少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和餐后的血糖浓度。餐后,从小肠释放到血液中的肠促胰岛激素,如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和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肽(GIP)浓度升高,这些激素可促进胰腺β细胞以葡萄糖依赖性的方式释放胰岛素,DPP4会在几分钟内使其作用失活。GLP-1还可抑制胰腺α细胞分泌胰高血糖素,从而抑制肝脏葡萄糖产生。 2型糖尿病患者的GLP-1浓度下降,但GLP-1的肠促胰岛效应仍存在。 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为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糖耐量状况的抗高血糖药,不仅降低基础血糖,也降低餐后血糖。可抑制肝糖原的异生,减少小肠吸收葡萄糖,并通过增加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改善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二甲双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会引起2型糖尿病患者和正常人发生低血糖,也不会导致高胰岛素血症。二甲双胍治疗虽可降低空腹胰岛素水平和全天胰岛素反应,但通常胰岛素分泌没有变化。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 妊娠大鼠与兔器官形成期合并给予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两种动物中均未见胚胎死亡和致畸性;妊娠大鼠中的剂量达到系统暴露量(AUC)为最大推荐人用剂量(MRHD;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2000mg)时100倍和10倍,妊娠兔中剂量达到AUC为MRHD的249倍和1.1倍。大鼠中可见轻微发育毒性,肋骨波形发生率增加,同时可见母体毒性,表现为试验过程中体重降低11%~17%和摄食量降低。 兔中有12/30只母体动物对合并给药耐受性较差,导致动物死亡、濒死或流产。但是对于有可评估窝仔的存活母体动物,母体毒性仅可见妊娠第21-29天体重轻微降低,伴随的发育毒性为胎仔体重降低7%以及胎仔舌骨骨化延迟下列数据分别来自复方中单一成分各自的研究结果。 沙格列汀 遗传毒性:沙格列汀Ames试验、体外人白细胞细胞遗传学试验、大鼠微核试验、大鼠DNA修复研究以及大鼠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沙格列汀主要代谢物(BMS-510849)Ames细菌试验结果阴性。 生殖毒性:在大鼠生殖研究中,雄性大鼠从交配前开始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周,交配期也持续给沙格列汀直到按计划处死,总共约为4周。雌性大鼠自交配前至怀孕第7天,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周。在暴露量(以AUC计)约为MRHD的603倍(雄性)和776倍(雌性)剂量,未观察到沙格列汀对生殖的不良影响。在引起母体毒性更高剂量(约为MRHD的2069倍和6138倍)时胎仔骨吸收增加。MRHD的6138倍剂量下,大鼠的动情周期延长、生殖力降低、黄体数和植入减少。 妊娠大鼠和兔器官形成期给予沙格列汀未见致畸性。兔在剂量为240mg/kg(分别约为MRHD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1503倍和66倍)时可见盆骨骨化不全;在暴露量达到MRHD沙格列汀及其活性代谢产物暴露量的7986和328倍时可见母体毒性和胎仔体重降低。在母体毒性剂量200mg/kg(约为MRHD的1432倍和992倍)时可见骨骼变异。 大鼠妊娠第6-20天给予沙格列汀,在母体毒性剂量时可见子代雄性和雌性动物体重降低(暴露量≥MRHD沙格列汀及其代谢产物暴露量的1629倍和53倍)。 各剂量组子代大鼠未见功能性或行为异常。 致癌性:分别进行了小鼠每日经口给予沙格列汀50、250和600mg/kg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每日经口给予沙格列汀25、75、150和300mg/kg两年的致癌性研究,沙格列汀在最高试验剂量下都不会对小鼠或大鼠引起肿瘤。在小鼠中进行评价的最高试验剂量约相当于MRHD水平上人暴露值(以AUC计)的903倍(雄性动物)和1210倍(雌性动物)。在大鼠中进行评价的药物暴露值约相当于MRHD水平上人暴露值(以AUC计)的370倍(雄性动物)和2300倍(雌性动物)。 二甲双胍 遗传毒性:二甲双胍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均呈阴性。 生殖毒性:给予二甲双胍600mg/kg/日,雄性和雌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均未见影响,此剂量按体表面积计算大约相当于人类推荐每日最大用量的3倍。 致癌性:大鼠给予二甲双胍900mg/kg/日104周,小鼠给予二甲双胍1500mg/kg/日91周,按体表面积计算大约相当于人类所推荐的每日最大用量2000mg的4倍。 小鼠和雄性大鼠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900mg/kg/日剂量下雌性大鼠可见良性泌尿系小息肉发生率增加。

依帕司他是一种可逆性的醛糖还原酶非竞争性抑制剂,对醛糖还原酶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临床研究表明,依帕司他能抑制糖尿病性外周神经病变患者红细胞中山梨醇的积累,与对照组比较能改善患者的自觉症状和神经功能障碍。动物实验表明依帕司他可显著抑制糖尿病模型大鼠的坐骨神经、红细胞、视网膜中山梨醇的累积,提高其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和自主神经机能;在神经形态学上,依帕司他可改善轴突流异常,增加其坐骨神经中有髓神经纤维密度、腓肠神经髓鞘厚度、轴突面积、轴突圆柱率;另外,依帕司他也可改善模型动物坐骨神经的血流并使其肌醇含量回升。

注意事项

乳酸性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罕见的、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可由本品治疗期间二甲双胍蓄积引发。如果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约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结果。乳酸性酸中毒还可与一些病理生理情况伴随发生,包括糖尿病,或明显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乳酸性酸中毒的特点是血乳酸盐浓度升高(5 mmol/L)、血pH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加、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当涉及二甲双胍致乳酸性酸中毒时,一般可观察到二甲双胍血浓度5µg/mL。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性酸中毒的报告率很低(约0.03例/1000患者-年、死亡率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研究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量为20,000患者年以上,无乳酸性酸中毒报告。报告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明显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包括原发的肾脏疾病及肾脏灌注不足,通常是在多种并发医疗/手术事件及多种合并用药的情况下发生。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尤其是不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且有灌注不足及低氧血症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升高。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随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及患者年龄的升高而升高。因此,定期监测使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使用二甲双胍最小有效剂量,可明显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特别是老年患者,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变化。≥80岁的患者不应使用二甲双胍治疗,除非肌酐清除率测定证明肾功能未减退,因为这些患者更易发生乳酸性酸中毒。此外,在有低氧血症、脱水、或败血症等相关疾病存在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二甲双胍的使用。因为肝功能损害可明显降低乳酸清除能力,所以有肝脏疾病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的患者,应避免使 用二甲双胍。在使用二甲双胍时应注意,患者不要过量饮酒,因为酒精可能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盐代谢的影响。此外,在进行静脉给予放射性造影剂检查以及手术之前,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参见注意事项,肾功能评估, 饮酒,外科手术,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进行放射学检查)。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往往是隐匿的,仅伴有一些非特异性症状,如全身乏力、肌痛、呼吸窘迫、嗜睡加重及非特异性腹部不适。更显著的酸中毒伴有体温过低、低血压,及顽固性心动过缓。患者及医生必须意识到这些症状的重要性。当出现这些症状时应当建议患者立即就医(参见注意事项,缺氧状态)。停用二甲双胍,直至病情明确。测定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如有需要,血pH、乳酸盐水平、甚至血二甲双胍浓度的测定也是有帮助的。胃肠道症状在二甲双胍治疗初始阶段是很正常的,如果患者稳定服用某一剂量的二甲双胍后再出现胃肠道症状,通常与药物无关。后发生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性酸中毒或其它严重疾病所致。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空腹静脉血浆乳酸盐水平超过正常值上限但低于5mmol/L,并不一定表示即将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可能有其它机制解释,如糖尿病控制不佳或肥胖、剧烈运动、或样本处理的技术缘故(参见注意事项,既往2型糖尿病控制患者临床表现的变化)。伴有代谢性酸中毒的任何糖尿病患者,如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或酮血症)则都应疑诊乳酸性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是一种急症,必须住院治疗。使用二甲双胍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及时采取支持治疗。由于盐酸二甲双胍是可以被透析出来的,(血液动力学状况良好的时候清除速度可以达到170毫升/分钟),因此建议立即进行透析治疗纠正酸中毒、排除蓄积的二甲双胍。经过这样的治疗通常症状会迅速缓解恢复。(参见禁忌和注意事项,饮酒,外科手术,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分布的合并用药,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进行放射学检查,缺氧状态)。胰腺炎有患者使用沙格列汀出现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告。在开始本品治疗后,应谨慎地观察患者是否有胰腺炎的症状和体征。如果疑有胰腺炎,应立即停用本品,并且进行恰当的处理。尚未确定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肾功能评估二甲双胍主要通过肾脏排泄,二甲双胍蓄积及乳酸性酸中毒的风险随肾功能损害程度的加重而升高。因此,本品禁用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禁忌)。在开始使用本品前以及此后至少每年一次评估肾功能,并证实肾功能正常。预计会发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如老年人),应增加肾功能评估的频率,如证实为肾功能损害,应停用本品。肝功能受损收到一些乳酸性酸中毒病例与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二甲双胍有关。因此,不推荐用于肝功能不全患者。维生素B12浓度在为期29周的二甲双胍临床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约7%的患者既往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正常,其血清浓度降至正常水平以下,但无临床表现。此种降低可能是由于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对维生素B12的吸收,维生素水平B12的降低很少伴发贫血。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能迅速恢复。建议使用本品的患者每年测定一次血液学参数,若出现任何明显异常,应适当地检查并处理(参见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经验)。某些患者(维生素B12或钙摄入或吸收不足的患者)似乎易出现维生素B12水平低于正常的情况。对于这些患者,每隔2至3年常规进行血清维生素B12测定是有益的。饮酒已知酒精能够影响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作用。因此应当警告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过量饮酒。外科手术手术时应暂时停用本品(不限制饮食饮水的小手术除外),直至患者恢复进食同时肾功能评估正常为止。既往2型糖尿病控制患者临床表现的变化既往使用本品的 2型糖尿病控制良好的患者,发生实验室检查异常或临床疾病(尤其是疾病诊断不清)时,应立即对其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酮症酸中毒或乳酸性酸中毒的证据。评估应包括血电解质和酮体、血糖,如有必要同时检测血pH、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浓度。如果发生任何一种形式的酸中毒,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启动其它适当的矫正措施。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沙格列汀当沙格列汀与磺脲类或者胰岛素这些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联合使用时,确诊低血糖的发生率升高,并高于安慰剂与磺脲类或者胰岛素联合使用时的发生率(参见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经验)。 因此,与本品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或胰岛素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参见用法用量,促胰岛素分泌药物(如磺酰脲类药物)或胰岛素)。盐酸二甲双胍在通常情况下,单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不会发生低血糖。但是当热量摄入不足、大运动量未补充热量、合并使用其它降糖药物(如磺酰脲类药物和胰岛素)或饮酒等情况下可发生低血糖。老年人、体质虚弱、或营养不良、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或酒精中毒患者对降糖作用特别敏感。老年人以及正在使用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低血糖可能难以识别。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分布的合并用药可能影响肾功能或导致血液动力学明显变化或可能干扰二甲双胍分布的合并用药,如经肾小管分泌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应谨慎使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阳离子药物)。使用血管内碘造影剂进行放射学检查血管内使用碘造影剂检查可能导致肾功能的急性改变,使正在使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因此,计划进行这种检查的患者,在进行此操作之前或检查时、以及检查后48小时,应暂时停用本品。只有在肾功能再评估结果证实肾功能正常时,才可再次使用。缺氧状态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或其他以低氧血症为特征的情况可伴发乳酸性酸中毒,也可引起肾前性氮质血症。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药。超敏反应在本品上市后使用的过程中已有严重的超敏反应报告,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以及剥脱性皮肤损害。这些反应出现在本品治疗后的最初3个月内,有些报告发生在首剂给药后。如疑有严重的超敏反应,则停止使用本品,评估是否还存在其他可能的原因,并改用别的糖尿病治疗方案(参见不良反应)。在使用别的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中使用本品应谨慎。因为尚未确定这类患者使用本品是否易发生血管性水肿。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本品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1适用于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口服降血糖药或用胰岛素治疗而糖化血红蛋白值高的糖尿病患者。对伴有不可逆的器质性变化的糖尿病性末梢神经障碍的患者不能肯定其效果。 2用药12周无效时应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3服用本品后尿液呈黄褐色,会影响脸红素及酮体尿定性试验。 4偶见肌酐、胆红素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此外尚可出现红斑、水疱等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 5妊娠及哺乳妇女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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