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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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贝那鲁肽(重组人胰高血糖素类多肽-1(7-36))氨基酸序列His-Ala-Gly-Thr-Phe-Thr-Ser-Asp-Val-Ser-Ser-Tyr-Leu-Glu-Gly-Gln-Ala-Ala-Lys-Glu一Phe一IIe一Ala一Trp一Leu一Val-Lys-Gly-Arg。分子式:C149H225N39O46,分子量:3298.7。辅料:甘露醇、丙二醇、苯酚(2.00-2.40mg/ml)、醋酸、醋酸钠、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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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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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60007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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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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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起始剂量为每次0.06mg,每日三次,餐前5分钟皮下注射。根据临床应答,在治疗1个月后剂量可增加至每次0.2mg,每日三次。推荐每次治疗剂量为0.2mg,每日三次。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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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所含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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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确定本品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确定本品在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老人注意事项: 3期临床研究中对40名65~75岁的患者进行了研究,这些患者与年轻患者间没有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差异。尚未进行75岁以上患者中的临床研究。 |
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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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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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重组人胰高血糖素类多肽-1(7-36),即rhGLP-1(7-36),通过基因工程技术获得,其活性成份的氨基酸序列与人体内GLP-1相同。GLP-1具有以下生理作用:对葡萄糖浓度依赖的促胰岛素分泌作用,促进胰岛素体内合成作用,促进β细胞的分化生成,抑制胰高血糖素的释放作用,抑制胃排空和摄食冲动作用,具有提高对胰岛素受体敏感性的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50大鼠每天皮下注射一次rhGLP-1(7-36)82.5、165、33μg/kg,连续给药180夫,未见明显毒性。Beagle犬皮下注射rhGLP-1(7-36)50、100、2000林g/ICg,每周给药6次,连续给药36周。给药期间高剂量组可见注射局部皮下组织硬结。血清生化检查可见Glu降低。给药各剂量组血清白蛋白轻度降低,这与血液中葡萄糖长期低下而出现蛋白分解加快或吸收障碍有关。停药4周上述毒性反应可恢复正常。该试验的NOAEL为50μg/kg。遗传毒性rhGLP-1(7-36)Ames试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早期生育力与胚胎发育毒性试验:SD大鼠连续皮下注射给予rhGLP-1(7-36)65-26μg/kg,各剂量组的F0代大鼠的精神、行为、活动、被毛和粪便等一般状态未见明显异常,体重和摄食量未见明显变化,未见对生育力和早期胚胎发育的毒性影响。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妊娠SD大鼠皮下注射给予rhGLP-1(7-36)65-260μg/kg连续10天,未见胚胎毒性和致畸性。围产期毒性试验:SD大鼠从妊娠第15天至哺乳期连续皮下注射给予rhGLP-1(7-36)65-260μg/kg,对大鼠胚胎及幼仔出生后生长发育、神经行为以及生殖能力未见明显影响。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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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得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本品不得用于有甲状腺髓癌(MTC)既往史或家族史患者以及2型多发性内分泌肿瘤综合征患者(MEN2)。3.暂无本品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中的治疗经验。4.在炎症性肠病和糖尿病性胃轻瘫患者中的治疗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这些患者。5.本品治疗过程中会伴随有一过性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6.已经发现使用其他GLP-1类似物与发生胰腺炎风险相关。7.已经发现其他GLP-1类似物的临床试验报告了包括血降钙素升高、甲状腺肿和甲状腺肿瘤在内的甲状腺不良事件,尤其是在之前患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中。8.尚未研究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告知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时预防低血糖发生。9.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当溶液颜色明显改变或有颗粒、浑浊时不得使用。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