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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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水飞蓟宾葡甲胺。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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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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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385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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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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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0~200mg,或遵医嘱。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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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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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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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中毒性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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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可增高肝细胞的微粒体酶活性,加速肝的解毒能力;也可降低四氯化碳引起的大鼠血清谷-丙氨基转移酶增高作用;还可稳定四氯化碳、鬼笔碱、硫化乙酰胺、猪屎豆碱等肝脏毒物引起的各种类型的肝损伤的细胞膜,而达到明显的肝脏保护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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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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