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病毒性角膜炎、单纯疱疹,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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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聚肌胞。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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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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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566 |
国药准字H2003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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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病毒性角膜炎、单纯疱疹,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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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肌内注射:一次1-2mg,隔日1次。 2 结膜内注射:一次1次0.2-0.5mg,隔三日1次。患带状疱疹者可配合局部外用,一日数次。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4~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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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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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量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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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病毒性角膜炎、单纯疱疹,慢性病毒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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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由多分子核苷酸组合而成,在体内能诱发干扰素,对多种病毒引起的疾病有较好的疗效。并能增强抗体形成和刺激巨噬细胞吞噬作用。 |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程度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DHBV-DNA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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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2注射后产生发热者,如两天后不能自行消失,应立即停药。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