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肝炎、肾炎、肝硬化、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症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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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磷酸腺苷钠20mg,辅酶A50单位,胰岛素4单位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苯酰甲硝唑,其化学名为1-(2-苯甲酸乙酯)2-甲基-5-硝基咪唑 分子式:C13H13N3O4 分子量:27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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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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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32 |
国药准字H20020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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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炎、肾炎、肝硬化、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症状改变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有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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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用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作缓慢注射;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后滴注;肌肉注射:用氯化钠注射液2ml溶解后注射。一次量为1-2瓶,每日1-2次。 |
饭前1小时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用量如下: 1.敏感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7天。 2.作为预防用药:在术前24小时开始服用,剂量为每次0.64克,连服7天。 3.阿米巴病: a.肠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1.28克,连服5天。 b.慢性阿米巴肝炎: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10天。 c.阿米巴肝脓肿及其它形式的肠外阿米巴病:每日3次,每次0.64克,连服5天。 4.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每日3次,每次0.32克,连服7天;或者,单次剂量3.2克顿服。 5.贾第虫病:每日1次,每次3.2克,连服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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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胰岛素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有活动中枢神经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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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注意观察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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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肝炎、肾炎、肝硬化、心力衰竭等疾病的症状改变 |
本品可用于:1.泌尿生殖系统滴虫病,如阴道滴虫病等;2.肠道及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病及阿米巴肝脓肿等;3.贾第虫病;4.敏感厌氧菌所致各种感染,如菌血病、败血病、腹部手术后感染等;5.预防有厌氧菌引起的妇科、外科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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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三磷酸腺苷二钠有改善机体代谢作用,参与体内脂肪蛋白质、糖、核酸以及核苷酸的代谢,同时又是体内能量的来源。辅酶A是体内代谢乙酰反应的辅酶,对糖、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起重要作用。与体内乙酰胆碱的合成、肝糖原的积存、胆固醇量的降低及血脂含量的调节均有密切关系。胰岛素有降血糖,抑制糖原分解及糖原异生,促使肌肉和脂肪组织摄取葡萄糖和氨基酸,促使极低密度脂蛋白分解等作用 |
本品对以下专性厌氧菌有抗菌作用。 革兰氏阴性厌氧杆菌:类杆菌属的脆弱类杆菌、普通类杆菌、吉氏类杆菌、卵圆类杆菌、多形类杆菌等和梭状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杆菌:真杆菌属、梭状芽胞杆菌属。 革兰氏阳性厌氧球菌:消化球菌属和消化链球菌属。 本品对原虫,如阴道毛滴虫具有很强的活力;对阿米巴和兰伯氏第虫均有活力。 药物作用模式为切断DNA链和抑制DNA合成,从而干扰和中断厌氧微生物生长和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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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胰岛素,不宜空腹使用,静脉注入时要缓慢,否则易引起心悸、出汗等。2、有严重肝、肾病者应密切观察血糖变化。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患者在用药期间应戒酒。 2.服用本品后,尿液可能呈暗色。 3.苯酰甲硝唑水解后,甲硝唑的吸收是较慢的,比服用甲硝唑后达到的峰值低,因此,对于急性病例的开始治疗,应慎用苯酰甲硝唑。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