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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处方 医保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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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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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苦参素注射液
苦参素注射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异构体的混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生产企业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217

国药准字H200457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用法用量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肌肉注射。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每日1次,每次400-600mg。用于升高白细胞,每日2次,每次200mg。

副作用

未知。

1有严重的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及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推荐使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及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和其它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药理作用

已经证实在各种毒性肝损害病理模型中,水飞蓟素能中和由毒蕈素、α-鹅膏菌素(在鬼笔鹅膏真菌中发现的毒性物质)、四氯化碳、半乳糖胺、硫代乙酰胺和肝病毒FV3引起的中毒。

药理实验证明,对正常兔有明显的升高外周血白细胞数的作用,白细胞计数峰值出现在首次给药后第4天,与自身给药前相比升高72%,优于升白药鲨肝醇。对钴60-γ线和深部X线照射引起的家兔白细胞低下有明显的升白作用。于照射前给药两天,对白细胞下降亦有预防作用。还可防止丝裂霉素C所致的小鼠白细胞减少症。其与环磷酰胺合用对艾氏癌实体型有协同抑制作用,而环磷酸胺引起白细胞降低的毒性明显减轻。

注意事项

药物治疗不能替代对导致肝损伤(例如:酒精)因素的排除。对于出现黄疸的病例(皮肤浅黄或暗黄,眼巩膜黄染),应咨询医师。此药不适用于治疗急性中毒。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2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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